红十字会按国际惯例收取项目支持费 不超6.5%
新华网消息 5月24日14时,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应急办主任、新闻发言人王平,就汶川大地震募捐管理和使用等话题与强国论坛网友在线交流时向网友解释红十字会收取“管理费”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他说,项目支持费是在资金项目过程中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所发生的一些费用,有的叫“项目管理费”等。项目支持费是客观存在的,在执行任务和开展任何任务时,都存在一定的配套支持问题。比如说你捐赠一批救灾物资,这批物资要发运到灾区,就需要有车来运,有人下去进行发放,还需要有人监督这一过程。为了把这批物资发放到灾区人民手中,所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其实都是这种项目支持费用。
其实,这批救灾物资可能是灾民直接受益的物资,但是其他的相关发生的运输费其实都是使用在救灾过程中的,所以说,这些都应该用于救灾工作,我希望大家可以理解,项目支出不支出不是脱离这项工作,而为了使工作顺利进行而产生的费用。我相信,其实对救灾经费很多网友也清楚,可能大家更关心这些费用怎么使用,如何使用这些配套的费用和如何监督这批费用的实施。
各类公益组织,在执行任何项目中,都存在着项目支持费的问题。我们中国红十字已经向社会做出郑重的承诺,这次接收“5·12”捐款都用于抗震救灾工作,保证救助物资的采购、运输、分发灾民的临时性住房,重建灾民永久性住房,学校、卫生院、站、志愿工作者招募等这些项目的支出。我们正是为了保证这些配套费用在整个救灾过程中站的比重太高,所以我们的规定不得超过6.5%,如果没有这种规定的话,配套的支持这种项目行政费用很高,整个的资金的使用效率就会很低。
他又说,红十字运动是目前在全球规模最大、历史最悠久、影响最广泛的一个国际性组织。它现在有186个成员国。根据联合会的章程每次大会的主要职责是讨论确定联合会重要方针政策,批准未来两年财政工作预算和近两年财政决算等重大工作。2003年时,联合会第14届大会,项目支持费确定不高于6.5%,我想强调这是一个国际性惯例。 几个亿,6.5%
不是小数目
国际惯例是最好的借口? 坐在火山口上,不觉得屁股烫。
据我所知,很多行业的利润率也就5%-10%,未曾像企业一样有投入资本的公共事业部门收的的比例就像做生意的, 我只能这么说了。 我觉得这件事不只在于红十字会留用的比例,更重要的是善款使用的透明度。 哈哈
这管理费收的够狠的 http://news.xinhuanet.com/overseas/2008-05/22/content_8224035.htm
中国红十字总会宣传处长回应质疑:善款全部用于灾区
2008年05月22日 07:04:22 来源:人民网
问题4:红十字会对募集来的善款是否要扣除一定的组织管理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红十字会所募集的“5·12”地震款物,将全部用于抗震救灾工作,与抗震救灾无关的费用不在“5·12”地震募捐款中列支,不存在扣除比例的问题。
中国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救助工作的社会团体,各级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其工资由同级财政部门拨付,不在募捐款中列支人员经费。各级红十字会将全力以赴,把大家的爱心传递给灾区群众,共同支援灾区,做好紧急救助和灾后重建工作。 貌似国外的红十字会和国内不同吧?国内的红十字会是拿工资的啊~~ 啊!补充一下,是政府工资! 个人认为项目支持费需要收取但是6.5%太高,个人认为2%比较合理,这次捐款要求大家捐现金,哪里有那么多需要管理的,而且数目的确很高,2%已经是个不小的比例了,不能什么都套用国际惯例,中国的税收,人工成本,消费水平很多东西都与国外相差很多。 晕倒,没想到.震惊,孤陋寡闻.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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