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46名学术人员作弊套取科研资金被罚
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1月23日发布报告,公布2026年首批科研不端行为和项目资金违规案件,宣布46名学术人员被处罚。
该报告列出的案子多发生在高校,研究院,医院。不过,涉事单位的名称被略去,仅以北京某高校,上海某医院,浙江某高校,甘肃某研究院称之,但披露了当时人的姓和名。
简言之,弊案大概分为3类:
1.申请基金项目:向第三方购买申请书,抄袭剽窃他人的申请书,重复申请、擅将他人列为参与人、冒名申请、提供虚假伦理审批件,向潜在评审专家打探、请托,干扰调查。
2.论文:抄袭剽窃,买卖数据,伪造篡改数据,擅用他人署名、擅标他人基金项目,委托第三方投稿、论文图片抄袭、伪造篡改...
3 套取资金:以回收劳务费等方式套取科学基金项目资金,或列支应由个人承担的差旅费、以回收劳务费等方式套取科学基金项目资金。
弊案地域广泛:北京,浙江,山东,山西,陕西,甘肃,上海,云南,广东,安徽,江苏,江西,四川,天津,辽宁,湖南,黑龙江...
处罚:一般为撤销相关基金项目,追回已拨资金,取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5年,给予通报批评。 建议立法入刑----学术不端H国Y民罪,百字以内造假3年以下,百字以上千字以下3-5年,千字以上死刑,通讯作者为主犯,共同署名同罪同判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