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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住建部门应管控住房建筑设计:由上海浦东龚华路3死5伤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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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14 20:51: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alvinwoolf 于 2018-6-14 20:55 编辑

一、事情简要经过:上海市浦东区龚华路一小区里因邻居在楼道堆放杂物、停放自行车等影响黄某出行,矛盾日益突出。在2018年6月13日20时,黄某与邻居争执、出现争斗。事故造成:一女,60岁,经“120”现场确认已死亡,犯罪嫌疑人44岁的黄某和1名64岁的男性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其余5人伤者无生命危险。

二、出处“人民网”:http://society.people.com.cn/n1/2018/0614/c1008-30059599.html


三、这事,看起来是简单的民事纠纷引发的案件。但结合我个人的观察,如果从管理层面加以规范,这种矛盾引出的惨剧其实是可以避免的。

当然,人的素质重要,人的教育重要。但从管理上加以规范可能更加重要。

●个案一:去年在某地级市,多次发现这个城市的高层住宅有个有趣的现象:其中100多平方的住户必须经过一个天桥,才能到达自己家,而这个天桥的左右两侧是用来通风用的。这类住户为了自身安全就在天桥两侧自费加装密封玻璃,这样封闭了原来的通风功能,引起了天桥一侧的中间套的住户的不满,由此引发了无数邻居之间的纷争。这可以搜索当地论坛发现这类民间争斗。

不过,好像这事还没引发出人命案,可能当事人都还想活下去。

●个案二:小区内地下车位,管理的法律没跟上,引发多少人的争吵、怨恨、打斗。

同样的,这事也还没引发出人命案。

●个案三:有些建筑设计,邻居间过道靠得过紧,有的邻居占用过道现象普通,由此引发的邻居间的矛盾也十分突出,特别是素质没跟上来的小区。

四、由此联想到:如果管理部门从人际关系角度对建筑设计加以考虑、规范,社会会是另一番和睦情景。

好的社会管理是在创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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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14 22:48:39 | 显示全部楼层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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