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lll999888 发布日期:
2008-5-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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猖狂之极,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 |
| 作者: 飞雪伊人 发布日期:
2008-5-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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贼喊捉贼,棒子民族的自卑感注定只会用这么卑劣的手段来让人厌恶 |
| 作者: zanzijas 发布日期:
2008-5-02 |
引用第2楼飞雪伊人于2008-05-02 10:36发表的 :
贼喊捉贼,棒子民族的自卑感注定只会用这么卑劣的手段来让人厌恶 |
飞雪MM真可爱。
有两点和你商榷:1.用起诉的方式并不是什么卑劣的手段,而是正大光明的;2.不知为何飞雪MM称人家为棒子民族呢?有点不礼貌。 |
| 作者: zhener0428 发布日期:
2008-5-02 |
引用第3楼zanzijas于2008-05-02 12:37发表的 :
飞雪MM真可爱。
有两点和你商榷:1.用起诉的方式并不是什么卑劣的手段,而是正大光明的;2.不知为何飞雪MM称人家为棒子民族呢?有点不礼貌。 |
zanzijas同志再商榷:
只有一点:起诉的方式并非一定是正大光明的手段,也可以是卑劣的,例如,恶意诉讼 |
| 作者: zanzijas 发布日期:
2008-5-02 |
引用第4楼zhener0428于2008-05-02 13:19发表的 :
zanzijas同志再商榷:
只有一点:起诉的方式并非一定是正大光明的手段,也可以是卑劣的,例如,恶意诉讼 |
zhener0428兄,窃以为起诉应当是正大光明的手段,更是合法的手段,当然起诉者的心理是无法揣摩的,所以,无论起诉者心理如何,对于其维权方式是值得肯定的。
至于你说的恶意诉讼,正如前面所言,诉讼本身并不是卑劣的,诉讼本身与道德无关。我想你混淆了其中的概念吧。 |
| 作者: zhener0428 发布日期:
2008-5-02 |
zhener0428兄,窃以为起诉应当【是“应当”,非别的】是正大光明【倘“诉讼本身与道德无关”,又何来“正大光明”之道德判断?】的手段,更是合法的手段【并非在任何情形都是合法的手段,在特定情形,也可能构成不法,如恶意诉讼即可能构成侵权行为】,当然起诉者的心理是无法揣摩的【动机和目的可根据外部事实和证据推论获得,诉讼亦然】,所以,无论起诉者心理如何,对于其维权方式是值得肯定的【滥用诉权除外】。
至于你说的恶意诉讼【俺所说的恶意诉讼是法律上一个专业术语。狭义的恶意诉讼是指滥用起诉权的行为,即明知诉讼请求欠缺事实和法律根据,而以之为手段,为达不法之目的,发动诉讼或以发动诉讼相威胁的行为。狭义的恶意诉讼是滥用诉权的表现形式之一。广义的恶意诉讼与滥用诉权同,除恶意起诉外,亦包括其他滥用诉权的行为。】,正如前面所言【?】,诉讼本身并不是卑劣的【作为一种法律救济手段,诚然,正如扳手本身并不等于凶器】,诉讼本身与道德无关【参见上文“起诉应当是正大光明的”。在法哲学的层面,与道德无关的诉讼是不存在的】。我想你混淆了其中的概念吧【请明示“其中的概念”何指】。 |
| 作者: zanzijas 发布日期:
2008-5-02 |
引用第6楼zhener0428于2008-05-02 16:53发表的 :
zhener0428兄,窃以为起诉应当【是“应当”,非别的】是正大光明【倘“诉讼本身与道德无关”,又何来“正大光明”之道德判断?】的手段,更是合法的手段【并非在任何情形都是合法的手段,在特定情形,也可能构成不法,如恶意诉讼即可能构成侵权行为】,当然起诉者的心理是无法揣摩的【动机和目的可根据外部事实和证据推论获得,诉讼亦然】,所以,无论起诉者心理如何,对于其维权方式是值得肯定的【滥用诉权除外】。
至于你说的恶意诉讼【俺所说的恶意诉讼是法律上一个专业术语。狭义的恶意诉讼是指滥用起诉权的行为,即明知诉讼请求欠缺事实和法律根据,而以之为手段,为达不法之目的,发动诉讼或以发动诉讼相威胁的行为。狭义的恶意诉讼是滥用诉权的表现形式之一。广义的恶意诉讼与滥用诉权同,除恶意起诉外,亦包括其他滥用诉权的行为。】,正如前面所言【?】,诉讼本身并不是卑劣的【作为一种法律救济手段,诚然,正如扳手本身并不等于凶器】,诉讼本身与道德无关【参见上文“起诉应当是正大光明的”。在法哲学的层面,与道德无关的诉讼是不存在的】。我想你混淆了其中的概念吧【请明示“其中的概念”何指】。 |
我直接一点的意思是“你可以说这个人是很卑劣的,但你不能说他用的这种起诉方式是卑劣的”。 |
| 作者: alvinwoolf 发布日期:
2008-5-03 |
韩国人也跟在美国后面赶热闹了。
飞雪的话表达的真好。
韩国人品德极其恶劣的。
在中国沿海地区办公司,经营期限到了,许多事务还没有清理就卷包走人的,只有韩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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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秋水小柯 发布日期:
2008-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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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说的不完全对吧,卷包走人的,好像很多国人的公司也擅长啊~ |
| 作者: zanzijas 发布日期:
2008-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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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又要抵制韩货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