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wua_gui 发布日期:
2008-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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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不如说“不须有” |
| 作者: ynhjz 发布日期:
2008-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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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每看到“莫须有”就觉得秦桧如果说的是“可能有”、“也许有”,韩世忠为什么不追问下去呢。比较赞同是“难道没有吗”的解释。 |
| 作者: wdscxsj 发布日期:
2008-7-03 |
李敖先生往往先入之主见太强,从引文最后那几个“我所根据的是”的口气也可窥见端倪。原文见《宋史·岳飞传》:
狱之将上也,韩世忠不平,诣桧诘其实,桧曰:“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世忠曰:“‘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李敖先生对秦桧的回答,“云与张宪书”一节,转述得并不确切。
《辞源》中对“莫须有”的解释是“未定之词,犹言或许。 …… 后谓以不实之词诬陷他人为莫须有,本此”。另有词条“莫须”,解释为“莫不要。含有合应如此之意”,下有2例:
1. 不知逢原此行以何时到江阴,今必以吴亲同舟而济,但到江陵莫须求客舟以往否?
2. 朱衣人曰:“既误,莫须放回?”金紫人曰:“合如此。”
简单搜了一下,二十四史中的“莫须有”,除了原出典,都是引申义。而“莫须”只作为人名在《汉书》里出现了一次。
限于资料的匮乏,这里无法像李敖先生一样指出大量的例证,只能谈一点个人的浅见。词源的两例,“莫须”都用如比较肯定的推测。以字解字,“莫”意为“没有,不要”,略同于“不”;“须”意为“必须,一定”,连起来,“莫须”就是“不定”,也能表示比较肯定的推测,口语里有“他不定会来”,这种用法相当于语气较强的“说不定”,“莫须”恐怕就是宋朝口语的对应表达 (这也印证了为何正史中所用如此之少)。所以我的看法和吕叔湘先生的相同,即“莫须有”即“多半有”。李敖先生偏重“语气”、臆度古人的解释,是我不敢赞同的。 |
| 作者: benchren 发布日期:
2008-7-03 |
引用第3楼wdscxsj于2008-07-03 17:37发表的 :
李敖先生往往先入之主见太强,从引文最后那几个“我所根据的是”的口气也可窥见端倪。原文见《宋史·岳飞传》:
狱之将上也,韩世忠不平,诣桧诘其实,桧曰:“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世忠曰:“‘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李敖先生对秦桧的回答,“云与张宪书”一节,转述得并不确切。
《辞源》中对“莫须有”的解释是“未定之词,犹言或许。 …… 后谓以不实之词诬陷他人为莫须有,本此”。另有词条“莫须”,解释为“莫不要。含有合应如此之意”,下有2例:
....... |
俺还是相信正史.
李先生不愧是写过文学作品的人,很有想象力. |
| 作者: pingfanren 发布日期:
2008-7-10 |
引用第2楼ynhjz于2008-07-03 16:21发表的 :
以前每看到“莫须有”就觉得秦桧如果说的是“可能有”、“也许有”,韩世忠为什么不追问下去呢。比较赞同是“难道没有吗”的解释。 |
这个不冲突。
首先楼上wdscxsj 引用的《宋史》说:世忠曰:“‘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说明韩世忠已经质问过了。但是基于当时的环境,他不可能继续追问下去。杀了岳飞等于破了太祖当年不杀大臣的祖训,杀了一个就可能杀第二个,而且秦桧并非善类,再追问下去恐怕连自己都会遭殃。从他晚年平静生活来看,他还是很会保全自己的。 |
| 作者: jethuang 发布日期:
2008-7-11 |
既然是历史,咱就看看考古得来的证据吧
“秦桧在遗嘱中说,高宗与岳飞的晤谈一概秘密进行,他也不能与闻。但事后高宗告诉他,岳飞一再表态自己只想规复北方迎还二帝,私心最多就是成就功名,待成功后愿意效仿石守信等解甲归田。至于帝位归属,岳飞表示那是“皇家手足间事”,没有旗帜鲜明地表态。
秦桧在遗嘱中对岳飞的战功给予很高评价,认为岳飞的善战为其议和提供相当大的便利空间,以打促谈效果很好。但岳飞有功名心,性格也比较孤僻,与人不好相处,容易招疑招忌,好多次甚至与皇帝言语不合而撂挑子走人,与皇帝结了深怨。岳飞不大考虑高宗本人的利益,不仅和被囚敌国的钦宗有谣传中的来往,还多次当面劝高宗立嗣,高宗本人因有隐疾(据后世医学推断是阳痿)而无子嗣,因此十分怀疑岳飞拥兵欲立拥立之功,犯了人臣的大忌,违背了祖宗传下的抑武扬文的宗旨,估计也是因此引发高宗杀机,不惜破除有宋以来不杀大臣的誓言。秦桧表示,他已竭尽全力至少保全岳云和张宪,但高宗指示全杀,他亦无奈。同僚们在岳飞被杀后不敢质问皇帝,都来质问秦桧,秦桧也不敢和不便说皇帝的意思,只好说“莫须有”含糊应对。”(考古惊现秦桧遗嘱:忠良宁负奸佞名 链接:http://laiba.tianya.cn/laiba/Com ... 2602211867355446299 )
我们无法亲历历史,也无法还原彼时的真相,仅能从留下的一些史书推断当时的场景。秦桧的“政治遗嘱”更象是对历史给与其评价的一个抗辩。虽然这封遗嘱所述的情况还没有得到足够多的其他证据支撑,但也给了我们另外一个视角去看待这整个历史事件。
如果这封遗嘱所述的情况属实,“莫须有”的含义理解为“可能有”、“也许有”似乎更符合遗嘱中秦桧所处的境况。 |
| 作者: nulc 发布日期:
2008-7-13 |
楼上的先看看这个:
重要声明:“秦桧遗嘱”是文学创作 万勿以讹传讹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8f77cb7010006kh.html
| 文章中的“考古”发现地,"早先名为麓洱(---落儿是杭州话,指冤大头),现名为壶侑(——忽悠)",有的细心的网友看出来了,很不容易,应该加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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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pingfanren 发布日期:
2008-7-13 |
呵呵。
这个秦桧的遗书能说明什么呢?就像汪精卫会承认自己是汉奸么?判别一个人,主要看他做了什么而不是看他说了什么。 |
| 作者: hjcharlie 发布日期:
2008-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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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有可能性大到等于一定有 |
| 作者: ytao9 发布日期:
2008-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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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说法和历史有时会有很大差异的,甚至会颠倒的。现代人更多的评史(真正历史学家除外)更多是凭着自己的道听途说所得,加之自己的杜撰和理解。因此,要允许百家争鸣,各抒己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