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ngfu 发表于 2008-1-15 19:31:58

代请教

代请教:

患者在医院门诊就医时跳楼自杀,医院应该如何应对医疗合同纠纷诉讼?患者在医院门诊跳楼自杀与住院期间自杀医院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何不同?
谢谢

maobu 发表于 2008-1-16 17:16:06

患者在门诊跳楼自杀与医院没有任何关系。医院依法不负赔偿责任。

即使是在住院期间,只要患者不是精神类疾病需要强制治疗,而医院的医疗护理均无差错、建筑设施符合规范,医院同样不负赔偿责任。

hangfu 发表于 2008-1-16 17:51:09

引用第1楼maobu于2008-01-16 17:16发表的 :
患者在门诊跳楼自杀与医院没有任何关系。医院依法不负赔偿责任。

即使是在住院期间,只要患者不是精神类疾病需要强制治疗,而医院的医疗护理均无差错、建筑设施符合规范,医院同样不负赔偿责任。
患者在门诊跳楼自杀与医院没有任何关系。能否就此谈谈法律依据,及举证技巧?3Q!

maobu 发表于 2008-1-16 18:52:39

两个关键问题:
一、如何确定是自杀?是公安部门出具的排除他杀的证明?(法医的结论一般是排除他杀)还是现场证人证实?

如果是排除他杀,会有两种可能性,1,意外事件;2,自杀。这要看医院的建筑是否符合相关的建筑设计规范,如果有问题,比如说窗台或楼梯、护栏的高度不符合要求,造成患者出现意外,则医院根据其过错程度应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

这里医院应当举证建筑设施符合设计规范。

二、如果是自杀,要看该患者是否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患者自杀前的就诊情况院方是否存在过错。

另,公安侦查终结以后,如果对死亡原因即自杀或他杀或意外有异议,有异议的一方应当负责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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