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罢还是定?是立还是免除?
本帖最后由 dhslp 于 2025-6-23 19:44 编辑中华书局2008年4月1版1印翦伯赞主编《中外历史年表(校订本)》172页“469年”(北魏献文帝拓跋弘皇兴三年、宋明帝泰始五年)条:魏罢三等输租之法及杂调什五。
上海辞书出版社2010年版郑天挺、谭骐骧等主编《中国历史大辞典》附《中国历史大事年表》“469年”条:魏定贫富三等输租之法。
辽宁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冯君实主编《中国历史大事年表》196页:469年2月魏立三等输租法,除旧杂调。
北京出版社1987年版张福裕等编《中国历史大事编年》第二卷288-289页:469年 魏免除三等九品制 魏因连年旱饥,又以青、徐用兵,民疲于赋役,遂免除上中下三品九等输租之法及杂调十五,由是民稍赡给。
产生以上是罢是定的矛盾说法可能源于对《资治通鉴》句意的理解有分歧,即下文《通鉴》中的“至是悉罢之”到底是罢的蓝色文本,还是罢的暗红色文本+蓝色文本?其中的显祖即北魏献文帝拓跋弘。
《资治通鉴》卷132 宋纪十四 明帝泰始五年(四六九):魏自天安以来比岁旱饥重以青徐用兵山东之民疲于赋役显祖命因民贫富为三等输租之法等为三品上三品输平城中输他州下输本州又魏旧制常赋之外有杂调十五至是悉罢之由是民稍赡给
几种点校本标点如下:
中华书局1956年繁体直排本4148页、2013年简体横排本3472页:
魏自天安以来,比岁旱饥,重以青、徐用兵,山东之民疲于赋役。显祖命因民贫富为三等输租之法,等为三品:上三品输平城,中输他州,下输本州。又,魏旧制:常赋之外,有杂调十五;至是悉罢之,由是民稍赡给。
台湾商务印书馆2011年繁体直排本7册639页:
魏自天安以来,比岁旱饥,重以青、徐用兵,山东之民,疲于赋役,显祖命因民贫富为三等,输租之法等为三品,上三品输平城,中输它州,下输本州。又魏旧制,常赋之外,有杂调十五,至是悉罢之,由是民稍赡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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