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东说西】输球殴打对手
自媒体消息:2026年07月28日,江苏省国乒青少年选拔赛中,一位曹姓选手在输球后,
抡起拳头殴打对手,抬起脚板踢踹对手。
江苏省乒协对曹某作出如下处罚——
1、对曹某全省通报批评;
2、取消曹某在2026年国青国少集训队【第七期】江苏省选拔赛
参赛资格和全部比赛成绩;
3、曹某在江苏省内禁赛一年。
【笔者短评】
赢不了球,就挥拳抬脚,毕竟乒乓球不是拳击和综合格斗;
即便是拳击和综合格斗,也必须在规则内彰显实力,也不是流氓打架和呈凶斗狠;
这种选手应当直接驱逐出运动员队伍,而不是禁赛。
确实恶劣,不过参照类似的事件比如齐达内那次,“直接驱逐出运动员队伍”似乎过于严厉了。
另外,当然不了解这个事情的前前后后。不过,这个事情有没有前因后果?比如这次世界杯足球赛决赛之后,有位阿根廷球员也和对方发生了冲突。但是后来说是对方用言语冒犯他在先。动手固然不对,但毕竟也事出有因。反正这种事情,在没有弄清事情的原委之前,不好下结论。 呵呵
这次世界杯决赛
阿根廷打得那么丑陋野蛮
不还有一大帮中国人为他们说话
说他们只是服从战术安排
谁还记得,四年前恩佐就唱种族歧视的歌曲
大马丁赛后那叫一个狂
结果这次赛后,还是阿根廷动手
。。。 这个小流氓大概以后也不会走职业的, 无论是什么原因,用拳尤其是用脚,一年禁赛都太轻了。
而且,如果仅仅是因为输了就如此,那禁赛终身也可以。
这一切的背后,其实还是因为那部未成年人渣保护法。 本帖最后由 yyss007 于 2026-7-30 09:41 编辑
关于曹某殴打比赛对手的后续补充信息
【注意】信息来源于网络,本人尚未证实真假。
第一、不存在比赛对手有什么语言不当行为,纯粹是曹某输了比赛,恼羞成怒;
第二、江苏省乒协的处罚是否太轻??目前,各个自媒体的说法和众多网友的观点确实如此;
多数人建议直接终身禁赛,认为曹某不适合做运动员,至少不适合做乒乓球运动员。
第三、为什么处罚太轻??目前有少数自媒体报道,说曹某有点家世:
父亲是前国乒队队员,现在在乒乓圈子里有人脉,至少在江苏省的圈子里是知名人士;
哥哥在米帝做啥啥乒乓球员,估计是有点名声的;
曹某本人也是比赛夺冠的热门人选,被对手封了个0::11,觉得实在是挂不住!
第四、少数自媒体报道,曹某的比赛对手还是曹某的队友,通俗的说法,还是好哥们。
好哥们都这般下手,换成是陌生人,估计就不是拳打脚踢的待遇了。
gongqi 发表于 2026-7-30 03:47
无论是什么原因,用拳尤其是用脚,一年禁赛都太轻了。
而且,如果仅仅是因为输了就如此,那禁赛终身也可以 ...
感谢先生关注话题。
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问题,先生的观点我了解;
我也在网上也看到诸多著名律师和学者持有和先生类似的观点,
比如,罗老师,比如,王(mei si)律师。
关于这个问题,我本人尚未思考清楚底层逻辑,
所以,我暂时尚未形成自己的观点。
gongqi 发表于 2026-7-30 03:47
无论是什么原因,用拳尤其是用脚,一年禁赛都太轻了。
而且,如果仅仅是因为输了就如此,那禁赛终身也可以 ...
你知不知道未成年人保护法到底是啥,刑法又到底是啥
终身禁赛
本来也不见得能打职业
再说了,按照人民所说,现在都是京队说了算
苏队算啥 禁赛一年有点轻了,这么恶劣禁赛三年五年也是正常。 本帖最后由 agent124 于 2026-7-30 10:41 编辑
我其实是两个意思:1. 先要搞清楚事情的原委,而不是只看结果 2.轻罚和重罚从何谈起,总得有个参照的标准。如果说:这太恶劣,就终身禁赛!是不是太过随意了一点。当然,齐达内的例子不是完全匹配。因为我一时想不出更合适的例子。如果有明确的规定,参照规定;如果没有,参照类似的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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