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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1月5日更新】老酷 & littlekid 封殺3年我的ID申請特赦啊!請醉老大和聽雨美眉 [打印本页]

作者: sonymusic_hu    时间: 2009-1-1 15:42
标题: 【1月5日更新】老酷 & littlekid 封殺3年我的ID申請特赦啊!請醉老大和聽雨美眉
呵呵。首先祝大家新年快樂,牛年大發,開心愉快,幸福如意!

如下是申請特赦的若干細節,請老酷&littlekid解封

申請解封的本人ID:sonymusic
你曾经受到的处罚和原因;
  處罰原因麼,2006年的時候和法律版的老何版主悄悄的火拼了一場。當然咯,過錯在我嘛!俺私自轉帖他的一篇檄文到另外一個學術論壇,不知咋的被他發現啦,呵呵。這就牽涉版權問題不?牽涉版權就扯皮不?扯皮就麻煩不?麻煩大了那就死翹翹了不?

另外,在很久的时候曾经泄过论坛某些高人的秘密资源。酷爷本来都说了,不能泄,至少不能提早,但本人置若罔闻还是在未得到授权前泄了。严重违反《网下读书论坛保密法》第一条第一款:任何入会成员歃血为盟,泄露组织秘密者,杀无赦!
虽然是菜鸟属于转帖卖报纸的那种,但老酷封杀俺这种小喽啰,杀鸡儆猴,杀一儆百,震慑作用巨大,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在此对这种不惧砖头的正义之神完全支持和鼓掌

你是否认“罪”服罚;
已經封殺差不多3年。俺認栽

抚今追昔,你的感同身受;
以後不在侵權,尊重智慧知識產權,人人有責嘛!

如果特赦,你的承诺等
俺的承諾:生在紅旗下成才革命中。保證聽黨的話。絕不泄密!打死我也不說!

最后,送上微笑的鲨鱼一条,供大家享用!

谢谢老酷和littlekid,谢谢醉哥,还有回帖的所有站友!
本帖专请高僧开过光,回帖的发财10年,送米的性福一生。

作者: 老钱秀    时间: 2009-1-1 15:45
三年了,也许各位达人会网开一面的
作者: maobu    时间: 2009-1-1 15:48
第一个吃螃蟹的,支持一下。

级别: 禁止发言
精华: 0
发帖: 224
威望: 8 点
财富: 6 论坛币
活期存款: 0
定期存款: 0
总资产: 6 论坛币
在线时间:76.2(小时)
注册时间:2005-04-18 12:05
最后登录:2009-01-01 15:48

这个id也不是很富裕嘛。
作者: tudsan    时间: 2009-1-1 15:51
支持一下。
作者: sonymusic_hu    时间: 2009-1-1 15:55
謝謝貓步和老錢以及樓上的兄台。級別不高但是感情深厚啊。
作者: maxyeah    时间: 2009-1-1 15:59
俺的几年前也有一个给禁言了,顺便也给俺解冻吧
aprilssymb
作者: sonymusic_hu    时间: 2009-1-1 16:00
還有搭車做廣告的?收費。
作者: 地火    时间: 2009-1-1 16:01
呵呵,这就招了。
作者: onlyloveshu    时间: 2009-1-1 17:53
勾引得很出色
作者: 龙剑    时间: 2009-1-1 17:56
呵呵 路过看看旧闻
作者: 大野叟    时间: 2009-1-1 17:56
开开恩,让他复活吧,否则永远没有出头之日了。
再犯禁他十年,不得提前保释

作者: soy_justiny    时间: 2009-1-1 18:05
给年轻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吧!浪子回头金不换啊!
作者: 5232753    时间: 2009-1-1 20:05
三年了,可怜,惩罚应该够了,支持一下。
作者: janetan2007    时间: 2009-1-1 20:15
浪子回头啊, 支持一下
作者: sonymusic_hu    时间: 2009-1-2 01:23
呵呵,感謝老友們友情支持。頂我帖的,牛年大發啊!
作者: 醉乡常客    时间: 2009-1-2 02:04
三年不短了,哥支持你。

知错、认错、改错、避免同样错误,这样子就长大了。
作者: taishandadi    时间: 2009-1-2 09:54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开恩大赦。
作者: sonymusic_hu    时间: 2009-1-2 11:18
引用第15楼醉乡常客于2009-01-02 02:04发表的 :
三年不短了,哥支持你。

知错、认错、改错、避免同样错误,这样子就长大了。


領導的話,一句頂萬句!
o(∩_∩)o...非常感謝醉哥哥大力支持,論壇有你們更加出彩
作者: 明明如月    时间: 2009-1-2 12:03
我也来支持一下。。。。。。
作者: 云在飞动    时间: 2009-1-2 12:54
过来支持下,新年新气象
作者: pscary    时间: 2009-1-2 14:38
不错的论坛园地
作者: sonymusic_hu    时间: 2009-1-3 11:35
呵呵,过来踩一脚,感谢各位大大精神和物质上的支持!顺便把繁体更改成简体了。
作者: 黑社会集团    时间: 2009-1-3 13:17
よろしくお愿いします

作者: dtsj2009    时间: 2009-1-3 13:54
知道怎么回事了。震动......
作者: dtsj2009    时间: 2009-1-3 13:56
回了多次才成功!

回帖还需认证码,甚觉麻烦!
作者: hanvool    时间: 2009-1-3 13:59
这个忏悔着实让我震惊啊!我还有两个马甲,我要自首。
作者: sonymusic_hu    时间: 2009-1-3 15:03
楼上的抓紧时间。自首解封之后见者有份,分我一个高级别ID,o(∩_∩)o...哈哈

本帖是本人的第188个贴,专请高僧开过光,回帖的发财10年,送米的性福一生。
作者: hanvool    时间: 2009-1-3 15:06
引用第26楼sonymusic_hu于2009-01-03 15:03发表的 :
楼上的抓紧时间。自首解封之后见者有份,分我一个高级别ID,o(∩_∩)o...哈哈

本帖是本人的第188个贴,专请高僧开过光,回帖的发财10年,送米的性福一生。

我马甲没犯过事,帮人注册的,但人家忘记要了,我就没送出去。这时候估计密码都忘记了
作者: 云之惑    时间: 2009-1-3 15:18
不断警醒,不断提高!
作者: jerry_h    时间: 2009-1-3 15:23
年轻人有谁不犯错,而且已经三年了,惩罚的时间比较长了。惩罚不是最终的目的,惩罚是让犯错者有机会认识错误并改正,惩罚是让想犯的人加冕。
作者: sonymusic_hu    时间: 2009-1-4 15:18
事实已经无数次证明:面壁时间越长,翻身的力量越大。 说不定老酷一琢磨,得,按每天补贴一威望来计算损失呢?
作者: coolman    时间: 2009-1-4 15:25
好像还有其它劣迹没有好好交待,比如泄漏论坛原创软件之类的。另外,写得不够诚恳感人。

要充分利用3年这个吸引同情心的跨度,获取更多会员支持。
作者: sonymusic_hu    时间: 2009-1-4 15:49
老酷一语中的,于是乎对楼顶资料做了部分整理,嘿嘿!若还不成,实行公投?
作者: coolman    时间: 2009-1-4 15:53
禁止发言 (于 2006-06-24 10:16 被 管理员 littlekid 永久禁言)

你被禁好像和我没有多大关系。不要扯上我啊。
作者: dolphin4000    时间: 2009-1-4 15:57
引用第33楼coolman于2009-01-04 15:53发表的 :
禁止发言 (于 2006-06-24 10:16 被 管理员 littlekid 永久禁言)

你被禁好像和我没有多大关系。不要扯上我啊。

解禁跟你有关系!表跑!

作者: dl51dusu    时间: 2009-1-4 15:58
柠檬鲨凭“露齿而笑”的表情夺得最佳自然摄影大奖

  据香港《大公报》三十一日援引外电报道,一条柠檬鲨对着镜头“露齿而笑”的大特写从二万多张照片脱颖而出,夺得二○○八年度“温德兰德-史密斯-赖斯国际最佳自然摄影大奖”海洋组冠军。

  这帧照片是来自美国西雅图的五十四岁业余摄影师布鲁斯-耶茨的作品。他在二○○七年七月偕同妻子在加勒比海的巴哈马斯乘船出海观看鲨鱼时以十五毫米的鱼眼镜头拍了这张快照。他为自己的作品起了一个贴切的题目:《咧嘴嬉笑的猫》。

  他说:“这条鲨鱼约有八英尺长,当时距离我的相机只有几十公分。虽然从这张相片看来,它正在微笑,但其实它刚张开口捕鱼,正在把嘴合上。我从来没有见过鲨鱼有这种表情的,我想以后也未必可以再捕捉到这样的照片。”

  柠檬鲨在美国、巴西、加勒比海、墨西哥湾和大西洋其它近岸水域一带出没。虽然它们拥有尖锐的牙齿,但对人类威胁不大。到目前为止,只有十宗柠檬鲨主动袭击人类的个案,而且从没有人被这种鲨鱼咬死过。


楼主的照片挺有趣的
作者: 醉乡常客    时间: 2009-1-4 16:31
littlekid最近偶尔也来潜水灌水喝水的,建议楼主先取得他的谅解。

当然,别遮遮掩掩的,要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

洪七公和欧阳疯最后也和好了的。
作者: taacc    时间: 2009-1-4 18:45
3年了,还想到
凭这,应该支持
作者: xunix    时间: 2009-1-4 19:55
支持支持,要给人机会嘛,^_^
作者: hblao    时间: 2009-1-4 23:15
引用第37楼taacc于2009-01-04 18:45发表的 :
3年了,还想到
凭这,应该支持

有理,挺一个.
作者: 2046    时间: 2009-1-4 23:40
整整在高网外苦苦等了3年?!
作者: sonymusic_hu    时间: 2009-1-5 16:18
呵呵。确实在高墙外徘徊三年啦。(*^__^*) 感谢筒子们de热心支持。论坛有你们更加滋润!
作者: hw8210    时间: 2009-1-5 16:56
呵呵,得罪了版规和太痴啊,难怪你被kid手刃了。

建议发 pm给kid。 如果看到kid的公开回复,我就劝劝kid。

不过道歉的态度还是不错的。
作者: skykinging    时间: 2009-1-5 17:11
呵呵 组织考验才刚开始
作者: littlekid    时间: 2009-1-8 04:24
理论上讲,我早就卸了版主的担子,所以我的意见其实已经不重要了。

楼主发帖如此诚恳,事情也已经过去三年,这个请求于情于理都能说得通。我已经pm老酷,请求他帮你恢复这个id。
作者: coolman    时间: 2009-1-9 09:09
抱歉。申请被驳回。

主要原因是:不够诚恳。
作者: chenzip    时间: 2009-1-9 09:24
看了一下,楼主还是挺真诚的,支持下
作者: wangpeng692    时间: 2009-1-9 10:01
引用第45楼coolman于2009-01-09 09:09发表的 :
抱歉。申请被驳回。

主要原因是:不够诚恳。

结果就是这么无情的,三年的时间本来已经够长了。

可能是里面有些话,如:“我认栽”不够诚恳吧。不好说。
作者: lll999888    时间: 2009-1-9 17:09
老酷啊老酷,您最近的两件应使您恶老大不再(不敢说了)的事都虎头蛇尾了,这是您的风格吗??(俺害怕了

作者: sonymusic_hu    时间: 2009-1-10 23:15
谢谢各位大大的理解和支持,祝新年快乐!更感谢littlekid兄的关照和谅解。
老酷,不要紧,不要紧,云淡风轻近午天,再等待3年又何妨?呵呵。
作者: zhu2001    时间: 2009-1-10 23:34
有点不明白,要是封了id,申请个新的能用不就成了,难道事封了ip?
作者: sonymusic_hu    时间: 2009-1-11 18:44
zhu兄:叹我太痴狂?呵呵,鄙人已像老板娘一样闲庭信步,宠辱不惊。
作者: 0@_@0    时间: 2009-1-11 22:16
人在世上,又痞又油,倒也潇洒
作者: sonymusic_hu    时间: 2009-2-5 22:40
呵呵,楼上的一语中的,一针溅血,(*^__^*)
作者: 子龙    时间: 2009-2-9 22:51
看到了 就要恭喜下
作者: nicholas_xu    时间: 2009-2-10 09:16
支持下~

作者: nicholas_xu    时间: 2009-2-10 09:20
引用第50楼zhu2001于2009-01-10 23:34发表的 :
有点不明白,要是封了id,申请个新的能用不就成了,难道事封了ip?
lz对旧号感情深厚啊~
作者: pop2651    时间: 2009-2-10 09:43
哈哈!!!
作者: 本拉登    时间: 2009-2-10 11:28
猪你好运
作者: 镏金岁月    时间: 2009-2-10 11:54
楼主啊
加把劲

也做解封第一人啊
同事提高知名度

也支持一个

酷版不批估计还有隐情
继续写
洋洋洒洒三千字如何
呵呵。。。。。

还是希望楼主能努力争取解封的
毕竟是知错悔改么
且楼主也不是解封后申请的新id啊
被封的时候就有马甲了

坐等解封日。。。。
作者: sdu_cwang    时间: 2009-2-10 12:54
ID已经删除怎么回复啊
作者: 我自个儿    时间: 2009-2-11 10:51
确实不够诚恳。
鉴定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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