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ngqi 发表于 3 天前

30000元贱卖馒头配方背后的道理

如果3w买4个馒头,那是天价。如果3w买馒头配方,这是贱卖。

团队3个人,3周时间,按劳动法规定的每周5个工作日,30000/3/3/5=666。每人天666元。
国际上的每人天研发成本,通常是8000元人民币以上。
中国的人工成本低一些,但即使是二线以下城市,0工作经验的初级研发人员,每人天的成本也在500元以上。
这还仅仅是单人成本。还不算管理成本、材料成本和被试成本等等。
同时商业研发肯定是要挣钱的。国际上通行的研发毛利率通常在70%以上。
所以这个馒头研发成果只卖30000,实属贱卖。

贱卖当然有贱卖的道理。
买方是看不起知识产权的商家,又处于不重视研发的餐饮行业,出白菜价正常。卖方是只求工作不求盈利的学生,又没有知识产权的意识,还白菜价也正常。
本来应该保护学生权利的校方则为了政绩不顾一切,这也是学生知识产权被贱卖的重要原因。

至于馒头本身,所谓的研发,其实主要不过是调色,技术含量较低。
这个项目声称的所谓药食同源,其原理都是原始思维的散寒祛湿之类毫无科学依据的过时的东西,根本不值钱。甚至有忽悠和欺诈之嫌。
从这个角度看,贱卖之货必有低贱之处。

gongqi 发表于 3 天前

另外,如果商家买了这个配方后,打着 “药食同源、散寒祛湿” 的旗号宣传销售,就涉嫌违反《广告法》和《食品安全法》—— 因为这类宣称需要对应的科学依据和审批备案。
中成药有上面特发的免死金牌,餐饮和食品可没有。

小可拉好 发表于 3 天前

还以为你有确实证据呢,在现场参与了这个事情,结果还是在那儿凭经验去算去推算。

TTZZ001 发表于 3 天前

本帖最后由 TTZZ001 于 2026-3-12 15:09 编辑

小可拉好 发表于 2026-3-12 13:44
还以为你有确实证据呢,在现场参与了这个事情,结果还是在那儿凭经验去算去推算。
...
他本来就没啥证据,

向来都是人家一说狗死不能吃,
他就要开始阴谋论说成是强权政治开动宣传机器洗脑群众相信狗屎不能吃。
并且还会象征性的推测几句比如什么成分简单且无害等说明狗屎可以吃,并且还会搬出自己曾经是哪个企业的座上宾或者出国在哪里看到了狗屎可以吃。

swpihorse 发表于 3 天前

让争论再激烈些吧

gongqi 发表于 3 天前

swpihorse 发表于 2026-3-12 15:39
让争论再激烈些吧

其实也没啥争论。

无非是碰瓷小丑又来碰瓷而已。

让小丑们再丑些吧。

横槊赋诗 发表于 3 天前

小丑的丑和丑陋的丑,繁体其实不是一个字

ssaa131 发表于 3 天前

没人看更没意义

沧海一声笑 发表于 3 天前

以前有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现有4个馒头引发的争议:lol

沧海一声笑 发表于 3 天前

是否贱卖,其实还是看其产品能否快速复制,有没核心竞争力,4个馒头显然缺乏这些,所以在我看来,3万并没贱卖,很合理的体现了4个人的价值。

横槊赋诗 发表于 3 天前

不知为何版主把另一贴锁了,按理说也不敏感

gongqi 发表于 3 天前

横槊赋诗 发表于 2026-3-12 20:29
小丑的丑和丑陋的丑,繁体其实不是一个字
这个故事其实很有意思。

繁体里,“丑”是地支第二,也就是子丑寅卯的“丑”。丑陋的“醜”则是另外一个字。
“小丑”是戏曲和马戏角色,原字是“醜”。写成“小丑”是为了笔画少写起来简单。用戏曲大家徐渭的话说就是“省文也”。
至于这个简写是为了戏曲界的方便还是演员戏迷的文化水平比较低,那就见仁见智了。

横槊赋诗 发表于 3 天前

gongqi 发表于 2026-3-12 22:22
这个故事其实很有意思。

繁体里,“丑”是地支第二,也就是子丑寅卯的“丑”。丑陋的“醜”则是另外一个 ...

不过我觉得现在的小丑应该更多是翻译出来的


我查了下,好像跳梁小丑的繁体字有点不确定,我也糊涂了

反正这两词简直合二为一了,而且可能本来就有点关系

gongqi 发表于 3 天前

沧海一声笑 发表于 2026-3-12 21:53
是否贱卖,其实还是看其产品能否快速复制,有没核心竞争力,4个馒头显然缺乏这些,所以在我看来,3万并没贱 ...
有没有核心竞争力还真不好说。因为核心竞争力未必是真高级真有价值有技术难度的东西。比如铁杵磨成针,这个磨谁都会也不难,但是真要坚持也是可以成为核心竞争力的。

4个馒头,其实就是加点蔬菜之类改变馒头的颜色,再加上中医那套封建迷信的说法,既不高级也没难度,甚至还有违法嫌疑。但是如果经营得好,还是可能形成核心竞争力的,只不过这就和3个女生无关了。

从这个角度看,同意“沧海一声笑”的看法:3万不少了,要啥自行车?

gongqi 发表于 3 天前

横槊赋诗 发表于 2026-3-12 22:29
不过我觉得现在的小丑应该更多是翻译出来的




我觉得小丑在古代写成“丑”而不是“醜”,就是徐渭说的“省文也”。是为了简写而通假。通假当然就没谱了,怎么通并无一定之规。


俗字和白字代替正字,是汉语文字的规律。

横槊赋诗 发表于 3 天前

gongqi 发表于 2026-3-12 22:35
我觉得小丑在古代写成“丑”而不是“醜”,就是徐渭说的“省文也”。是为了简写而通假。通假当然就没谱了 ...

据我所知古代戏曲那个丑,好像从没被写成醜过,徐渭的解释固然说得过去,但大概只是推测。

gongqi 发表于 3 天前

横槊赋诗 发表于 2026-3-12 22:37
据我所知古代戏曲那个丑,好像从没被写成醜过,徐渭的解释固然说得过去,但大概只是推测。
...

戏曲里“丑角”这个行当,用字的话就应该是“醜”而不是“丑”。

很可能是这个行当发明时,发明人的文化就不高,就误用了“丑”。或者是发明人的文化不低,就是因为考虑到别的演员文化低而选择了通假。或者就是干脆通假。

以上是推测。虽然没有证据,但是可以旁证的是,马戏小丑曾经写成“小醜”。这可以解释为戏曲和马戏各自的小丑的发明人不是一个人或一拨人,所以通假的选择不同。

横槊赋诗 发表于 3 天前

gongqi 发表于 2026-3-12 22:47
戏曲里“丑角”这个行当,用字的话就应该是“醜”而不是“丑”。

很可能是这个行当发明时,发明人的文化 ...

古代丑似乎只有曲艺,马戏我不知道有没有这个名称


丑角这词,据我所知最早是明朝万历年间的《金陵琐事》,确实一开始就是丑。以前我特地查过“生旦丑末”这个关键字,发现全是丑不是醜(毕竟其他关键词容易混起来)。

gongqi 发表于 前天 08:32

横槊赋诗 发表于 2026-3-12 22:52
古代丑似乎只有曲艺,马戏我不知道有没有这个名称




“丑”的本义就是地支第二,“醜”的本义才可能与“丑角”相关。所以通假的可能性更大一点,而且是一开始就通假。
认为就是用“丑”的本义的说法是行当排序。但这种说法很难自圆其说。“生旦净末丑”,丑排在第五,并非第二。

还有一种说法是音变说。如果是因为发音而用字,那么就不是通假了。但是chou的发音是很难和“jue”或“jiao”讹变的,所以也说得不圆。

更直接的证据,可能还要从文献里去查。查明代汤显祖的古本剧本里,丑角的标注是 “醜扮张三”,如果的确如此,这就是最直接的证据。不过我自己的确没翻过古本,所以不知端的。
明代万历刻本《牡丹亭》:“醜扮石道姑,持拂子上”
元代杂剧《汉宫秋》明代复刻本:“醜扮中常侍,引宫女上”

3243z10anniv 发表于 前天 10:16

横槊赋诗 发表于 2026-3-12 20:29
小丑的丑和丑陋的丑,繁体其实不是一个字

歪楼大王怎么连弓老师的楼都歪啊,忤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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