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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学】] [原创+讨论] 中国法学研究的荒漠地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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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30 14:07: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来想全部写好再发,但是好像比较长,自己时间有限,断断续续,算了,分成两部分吧,下半部分估计还要写两天,敬请期待

鄙人枉学几年法律,知之尚浅,况且来的同仁们具体专业不一,因此我不想说太专的问题。今天来聊聊“中国法学研究的荒漠地带”这一问题。所谓“中国法学研究”,指中国大陆法学的教研与实践。所谓“荒漠地带”指我们的视角和目光尚未注意到的法学领域,或者虽有所注意,但是没有深入研究,没有意识到其重要性的领域。荒漠不一定寸草不生,但一定不是欣欣向荣。
  我这个人平时不学无术,就喜欢翻翻看看,一本书从来看不到底。中国自西法东渐,开展法学研究已逾百年,有民法、刑法、经济法等显学;近年来也有电信法、媒体广告法、社会法学、医疗法等新兴门类,虽争议较多,也渐渐有发展。但我下面要聊的,是我们平时不大关注的法学门类。大致有:1.海洋法;2.外层空间法;3.空气空间法(航空法air law)4.石油天然气法5.饭店旅游业法律(娱乐业法律)6.电子游戏法7.体育法8.跨国文物追讨法律。
  我仅就我所知随便写写,涉及到这些法律的主要研究对象和国内目前的研究状况。此处评说,全凭我几年来的所见所闻,在空暇之余,信手写来。因此,所引资料没有查对过,限于记忆,难免有差错。至于感慨的对不对,请大家指正了。我的目的是丰富法律版,也希望引起大家的对法学的热情。

热烈欢迎大家讨论,抒发己见!

1.海洋法

  此处的“海洋法”不是指航海运输之类属于私法的海商法,更多意义上是指公法意义上的海洋法。大家知道,未来世界,海洋蕴藏这大量的资源和能量,谁控制了海洋,谁就有了主动权。
  中国是一个海洋大国,沿海线很长。与日本、越南、菲律宾等国家的海洋争端不断。大致有东海大陆架石油资源,南沙群岛领土、海洋捕鱼资源、天然气、海底矿产资源开发等等。还有目前广受瞩目的海洋环境保护。
  小日本在二战以后,深刻反省自身,同时也预见到作为岛国,对海洋的资源的争夺势在必然。因此,小日本的有些学者,从上世纪50、60年代开始,就潜心研究海洋法,成立了海洋法研究中心。半个世纪过去了,成绩斐然,现在设在德国汉堡的国际海洋法庭中有2名是日本籍的法官。
  相对于日本而言,中国的海洋法研究却很落后,专家也没有。著名国际法学家倪征燠是《联合国海洋法条约》的起草者,也是中文本的定稿者,但是老先生已经近100岁,不可能再研究了。著名海洋法专家魏敏,是国际海洋法庭的前法官,但是已病故。社科院国际法研究所的刘楠来,1986年出过一本《国际海洋法》,可老先生也早就不搞这个方向了。其他有过海洋法著述的教授还有周忠海、梁淑英等,但都是浅尝辄止,根本无法应用于外交实践和国际法律争端的处理。目前有中国海洋法研究会,附属于交通部海洋局,但是里面的学者都是官僚,可以说不堪为用!我见过他们在海洋出版社出过的《国际海洋法》,纯粹就是一本条约罗列,真是tmdTCL!大学教材中,海洋法一般都被作为国际公法课程的一章,老师讲的糊涂,学生更是蜻蜓点水。
  最让人可气的是,去年,大连海事大学一个叫屈广清的博导,滥竽充数编了一本《海洋法》。根本就是拼凑之作!屈广清出身是国际私法,成名之后就没好好看过书,在大连还是带国际商法的博士!带着一群学生,东拼西凑,书一年要出好几本!身在海事大学,就一定懂海洋法了??!!呜呼!难不成我们国家要派出这样的学者去和日本人谈判??!!!倒是该校一位叫徐祥民的博导,最近带了不少博士,出了点成果。
  可以说,中日东海争端,打法律战的话,中国是个软肋。我们没有像样的海洋法专家可以和日本人抗衡。假如东海争端真要是闹到国际海洋法庭,我们的命运堪忧…海洋法是最关乎中华民族未来发展的重要领域。
  所以,中国的海洋法研究虽然不是不毛之地,但与我国海洋大国的国情相差忒远,需要大家仔细反思和研究。这其中,国家利益很重要。

2.外层空间法(太空法space law)

  说完了海洋,就轮到“上天”了。自古敦煌有“飞天”壁画,人类对神秘太空的向往由来已久。从宇航员踏上月球的第一步气,人类实现了梦想,而现在现代,人类的贪婪和斗争也上了太空。老美还想在月球建立核基地!
  我国是一个航空大国,但不是航空强国,这不仅表现在航空技术上,还表现在研究外太空法律上。外太空的法律问题主要是航空器的法律地位、外层空间资源、外层空间的商业化利用、宇航员救助、外空物体坠落碰撞、外空的法律地位和国际利用等法律问题。
  原外交部法律顾问,著名国际法专家贺其智教授是我国研究外太空法的奠基人,也是最厉害的专家,早在90年代初,就出国外层空间法的教材。无奈,外交部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外交部法律顾问是不允许带徒弟的…因此,老先生无法招研究生,现在贺先生是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委员,年事已高,没有学生,估计要香火不继了。
  近期,期刊网上也有一些外层空间法律的文章,但是质量不搞,比如上海交大一个国际法博导徐冬根,本是搞私法的,也去应景,写了篇什么《神州五号与外层空间法》,真是cd!
  有两位中青年学者。值得关注,一位是深圳大学的尹玉海副教授,该教授是俄罗斯的法学博士,专攻外层空间法,2005年将他的俄文博士写成中文在法律出版社出版了,也出了本《外层空间法汇编》。另一位是哈尔滨工业大学的赵海峰教授,赵博士是欧洲私法的博士,但是现在也弄航空法,还在哈工大成立了航空法研究中心,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出了本册子。可以说,这两位年轻学者的探索是有益的,最起码不至于使中国的外层空间拱手让人。但是,从目前他们的程度看来,还是停留在初级阶段。他们搞航空法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航空法容易出成果,希望他们已后再接再厉。
  不乐观的说,一旦发生外空争端,我国派出不一位像样的外太空法律专家。虽然外空争端大多不是靠法律解决。但是,在法治话程度越来越高的社会,如果在和洋鬼子打交道的时候,能有自己的专家把法律说的头头是道,再加上中国自身的实力。老毛子似乎更容易服帖一点。
  国际法协会(ILA)有一个国际空间法委员会,每两年就一个空间法课题出一个报告,最近一个报告就是有关外层空间商业化的。我最近搜索cnki,好像中政有个博士以“外层空间商业化法律问题”为主旨写了个博士论文,但我怀疑多数是翻译了ILA这个报告。

3.空气空间法(航空法air law,avaition law)

  外层空间在往下,也就是在大气层,就是空气空间了。调整空气空间的法律就是航空法。
  空气空间法分两大类,一是“航空公法”、二是“航空私法”。航空公法是规定空气空间的法律地位,主要是各国领空以及“公空”的规定,涉及飞行权,运力。核心是1944年《芝加哥》公约。而航空私法主要是航空货物运输、旅客运输、航空器买卖、租赁和侵权。
  我们主要聊聊航空私法,尤其是航空运输法,目前核心是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主要规范航空运输,是航空私法的基点。其前身是1929年《华沙公约》和一系列议定书,统称华沙体系。
  其实航空运输法非常重要。就客运而言,每天那么多人做飞机旅行,尤其是跨国旅行。航班延误了怎么办,赔偿不?怎么赔偿?行礼损毁呢?在飞机上被性骚扰了呢?航空器的产品责任等。最恐怖的就是空难了。在美国,一有空难,就会有大批的专打空难官司的律师找到遇难者家属,争先恐后的替他们代理,而且是风险代理。为什么?美国法院赔钱多!伴随而来的管辖权、时效等等都是问题。中国目前的民航业,正是关键时期,又要发展自己的大飞机。波音公司有仅200名法律专家,专门处理相关的法律问题。中国的航空公司呢?
  就货运而言,航空货运虽然运力没有海运大。但是快速、且不受地理限制。一些内陆城市很多要发展空运。此外,在小体积、高价值物品的运输上,空运也占优势。那么相关的法律问题,比如航空保险,索赔,空运单等问题也需研究。
  国内现在航空私法的研究,已经起步,但是属于初级阶段。老外有两个航空法中心,一是加拿大McGill大学的研究中心,办有杂志air and space law;二是荷兰乌迪勒支大学航空法研究中心。中国呢?我所知道的:
  社科院赵维田老先生。老先生是WTO法专家,但这之前是航空法专家。自文革后复出,就弄航空公法,后转到私法。著作有《三个反劫机公约》,86年翻译了荷兰的航空法名著。90年代初就在台湾出版了《国际航空法》,2000年在大陆再版了。老先生实是我国航空法研究的奠基人。可惜后来由于斗争需要,95年后就不怎么搞航空法研究了。先生于去年逝世,呜呼,有学问的人总是死的早。
  上海社科院的徐克继,也是后来民航的官员,身残志不残,较早就翻译了外国航空法的概论。可惜后来也无踪影了。
  中国国际航空公司法律处长唐民毅,他人大的博士应该读完了。前年出了本《航空私法》,我看了,内容实际上是英国一本专著的翻译加整合版。他有一些文章。
  中国民航大学刘伟教授,也是老先生了,95年出了《民用航空法学》,现在第三版了。还有董念清副教授,出了本判例,但现在忙着当律师,民航资源网上主持法律栏。
  西北政法大学王瀚教授。98年的博士论文是《华沙国际航空运输体制法律问题研究》,可惜是在一个烂出版社出的,大家根本没见过,应此在全国影响有限。去年社科院博士后出站了,博士后报告《国际航空运输责任法》,这回应该出书了。他带了一个研究生叫孙玉超,经常翻译外国的航空法论文,然后变成自己的,倒也发了一些。
  川大黄力华,出了本《民用航空法学》,可惜后来去民航总局当官了。还有零星的一些学者,间或有航空法的论文。
  有一个律师叫“张起淮”吧,北京蓝鹏律所,转达航空案,比较有名。什么少女因航班拒载截肢啊,东航班机污染湖泊啊等案件在国内有点影响。但是他基本上还是拿侵权法的一般理论在打官司。真正的航空专业法律领域懂的不多。
  总的来说,中国的航空法研究已经起步,但还是停留在翻译整合上面,真正的专家不多。和国际上的航空法研究水平比起来,还是有差距。


上半部分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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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30 17: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学时就最怕海商法 国际法一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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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31 03:04:35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楼含笑饮砒霜于2007-03-30 17:15发表的 :


上学时就最怕海商法 国际法一类了



嘿嘿,也可能是老师不到家吧。我记得海商法的老师上课就是慢慢地念教材,催眠非常好,尤其在夏天的下午。

楼主的文章写得棒,人物资料如数家珍,有心人。以前曾经在图书馆里翻到好几本日本学者写的海洋划界的英文博士论文,写的题目非常细,想来也不是无的放矢的。中国的海洋法研究,如同其他的法律研究,看一拨一拨的行情。海洋法的行情在80年代已经过去了,那是随着海洋法公约的谈判和签订,出了一批的书(质量先不论);到了90年代,行情就凋零得可怜了,也可能因为大家伙的注意力全部转向wto了。

另外,海洋法、外空法的研究可以养活的人数不多,我能想到的主要的客户就是中央政府的外交部,连地方政府都不理这一茬。学校里这一领域的学者如果和政府结合得不够密切,就没戏了,一则无疑如研究屠龙术,自己没趣,二则也容易隔靴搔痒。

我同时有一种印象,不知道准确不准确:北京以外的国际法学者,由于地利的关系,受宠幸的机会要少得多。所以国际法学者宜呆在北京为佳,外地的总有些不尴不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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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31 12:4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含笑和martinu说的极是。
其实在本科阶段,海商法和国际法等只是模模糊糊有个大概印象。

不是这个专业领域的老师也是一知半解。

但凡国际法学者,最好是能有个政治头衔,说话会响亮很多。

其实在外国,议员和政治家大多也法律出身,有些学而优则仕,官做完了又回去教书了,那份潇洒,令人羡慕。可是在中国,人一当官就变味,咳~体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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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31 15:27:43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楼主说的其中一个青年教授,正是我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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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10 23:2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沉的好下面,为了配合本文下半部分的发出,自己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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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4 22:44: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天入地加远轮,学起来痛苦,看楼主的文章倒觉有趣,顶一个,法律版越来越好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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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dekiller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7-4-16 09: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幸在版主的第一条里就看到了海洋法,在此先指出版主的一个有误的地方,交通部没有海洋局,海洋局是挂靠国土资源部下面的一个副部级单位,海洋法学会是国家海洋局战略研究所挑头搞起来的。与交通部没有多大关系。
不过有一点我很同意,就是目前研究海洋法的人不多,海洋法学会大概也指望不上。
我也看过版主说过的基本海洋法 的书,感觉和版主一样。因为我从事这方面工作的缘故,知道一点,造成这种原因倒不是国家对海洋看得轻,而是很多很多的著作都被“埋藏”起来了,一旦涉及海洋,一般都脱不了外交的关系,很多文章都被保密起来了,实践和理论互不往来,造成目前海洋法研究成了无本之木。
拉拉杂杂说了很多,也是一时兴起,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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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dekiller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7-4-16 09:26:29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海洋法的学习,我个人认为主要就是海洋法公约,因为只有公约是最权威的。
另外海洋出版社有一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释义集可以参考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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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16 09:30:1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7楼shadekiller于2007-04-16 09:20发表的 :
有幸在版主的第一条里就看到了海洋法,在此先指出版主的一个有误的地方,交通部没有海洋局,海洋局是挂靠国土资源部下面的一个副部级单位,海洋法学会是国家海洋局战略研究所挑头搞起来的。与交通部没有多大关系。
不过有一点我很同意,就是目前研究海洋法的人不多,海洋法学会大概也指望不上。
我也看过版主说过的基本海洋法 的书,感觉和版主一样。因为我从事这方面工作的缘故,知道一点,造成这种原因倒不是国家对海洋看得轻,而是很多很多的著作都被“埋藏”起来了,一旦涉及海洋,一般都脱不了外交的关系,很多文章都被保密起来了,实践和理论互不往来,造成目前海洋法研究成了无本之木。
拉拉杂杂说了很多,也是一时兴起,见谅!



shadekiller兄,非常感谢您指出我的谬误,我是一个浑小子,平时是瞎看看的。
你说的保密情况,我也略知一二。

或许是不了解情况吧,我只是担忧,海洋法的研究中国是不是真的非常弱,那样迟早会吃亏的。

法律版现在已初显效果,请在工作之余常来转转,大家一起聊聊。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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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9 13:35:15 | 显示全部楼层
讨厌国际法,上课也不听老师讲的。自己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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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1 18:52:4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学界,大家是哪里来钱往哪里钻,削尖了脑袋也要往里钻,一头扎了进去,也不管里头的学术市场是否饱和,自己有没有能力做出点新东西。实在不知道让人作何评价,但教育和科研当局的缺席,不加妥当的引导,也是难辞其咎的。

碰到一些在外学法律的学生,大陆来的多学民商等私法类,可是台湾来的更多钟情于公法,截然成鲜明对比。可能也是社会发展阶段使然,实让人无可奈何。

不要一窝蜂的上,这样会浪费学术资源。

希望更多人的学学楼主的学术或者说是职业的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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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1 19:3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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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21 22:44:44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写的时候是随手打字,其实很多文献应该检索一下的。

诸位同道见笑了,可以就所知的补充相关学者和著述,也是为后来人提供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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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2 21:29:1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还真是从来没有关注着这方面的问题呢,果然修行不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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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9 19: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0楼读书人2006于2007-04-19 13:35发表的 :
讨厌国际法,上课也不听老师讲的。自己看!
尹玉海老师开讲的国际法既有其学术魅力,更有其个人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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