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超星 读书 找书
查看: 501|回复: 1

[【其它】] 抓精神病人充杀人犯 河南尉氏县公安局长被免职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5-18 07:2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7日,记者从河南省公安厅获悉,针对“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公安局抓精神病人抵杀人犯”一事,有了最新进展,当事人公安局局长、副局长和民警均受到处分。

  2009年4月16日,河南省尉氏县贾鲁河惊现一具喉咙被割断的男尸,经当地公安机关调查,自幼精神失常的河南尉氏县十八里乡村民刘卫中“被认定”为“杀人犯”。

  今年4月底,此事被媒体曝光,纷纷指责河南尉氏县公安局抓精神病人抵杀人犯提高“破案率”的行为。事后立即引起河南省公安厅、开封市公安局的高度重视,经过深入调查后认定河南省尉氏县公安局在“2009·4·16”杀人案件侦破中弄虚作假、谎报命案。

  为此,河南省公安厅作出以下处理:免去郑伟尉氏县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职务,给予行政记大过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公安机关;对负责该案侦破的尉氏县公安局副局长宋伟民免去其副局长职务,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参与办案的5名尉氏县公安局民警,分别给予免职和行政记过处分。

  据悉,从2004年起,河南公安机关坚持“命案必破、挂牌全破”的工作要求,并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对不作为、乱作为,侵害民众利益、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瞒报命案、骗取成绩等行为,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绝不手软。

  河南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吸取教训,决定在全省公安机关部署开展以“端正执法思想、规范执法行为、纠正执法过错、遏制执法事件”为主要内容的专题整治活动,坚决纠正执法不规范和执法有过错的案件,以切实筑牢广大公安民警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切实提高广大民警规范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民众的合法权益。(记者 李贵刚)
详情点击http://society.people.com.cn/GB/42735/11620397.html
公安便是维护公共安全,结果为了政绩居然无所不用其极,悲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5-19 16:49:55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抗议,原文链接已更新,这种责任到底由谁负责,是不是动不动就扣分。希望相关版主更新版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网上读书园地

GMT+8, 2024-4-29 04:33 , Processed in 0.285237 second(s), 5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