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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不能沦为商业利益的婢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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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5 08: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科协日前公布的《科技工作者科学道德规范(试行)》,将以学术团体、专家的名义参与商业广告宣传界定为学术不端行为。
  一个人之所以被称为专家,是因为其对某个领域有专门研究,在其所研究的领域有所建树。也正因为如此,专家对其所研究领域的表态与发言,在大众心目中往往会有较重的分量。在这种情形下,如果专家参与商业广告宣传,如果广告内容不实或夸大其词,就极易对受众产生误导,至于虚假广告,对社会可能造成的破坏性后果就更严重了。

  进行科学研究是为了探索、追求真理,因而科学研究最需要实事求是的态度。这不但应该是专家学者的工作态度,也应成为他们的人生态度。而专家参与商业广告宣传,因为有商业利益存在其中,往往需要放弃实事求是的态度,容易造成相关知识的变异和当事专家人性的扭曲。这种变异与扭曲如果在科学领域延伸,在更多的专家学者身上体现与发生,科学就势必要沦为商业利益的婢女,科学就必然要丧失其所应具有的独立性。在此基础上得出的所谓“科研成果”就可能使得民族前行的航船偏离正确方向,难免会给民族造成巨大的灾难。

  另外,专家学者作为真理的追求者,人们也对他们有着更高的道德要求,而专家学者的人格魅力也确能对社会道德的进步发挥引领作用。如果专家学者不以高尚的道德标准自我要求,甚至为逐利而自甘堕落,则其对社会整体道德水准将会起到巨大的反向推动作用。

  不参与商业广告宣传,当然需要专家学者们的自律,但是鉴于人性所具有的弱点与人的逐利本能,将诸如此类的不道德行为明确纳入科学不端行为范畴,并规定相应的罚则也有其必要。也正因如此,有关方面出台以科技工作者为对象的科学道德规范,只要得到严格的执行,应该能对约束科学不端行为、提升科学道德乃至社会道德水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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