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沦丧与人性自救——从钱某殴打老人事件说起
2007.6.19
深圳的钱某殴打老人事件,恐怕是近日最火的新闻之一了。此人于4月份某日在其小区门口酒后开车,倒车时将一位刚刚到深圳探望女儿的老翁撞到,他下车后不但不将老人送去医院检查治理,翻倒诬陷老人偷车,对其拳打脚踢,并逼其下跪。此事在网上引起强烈反响,网友甚至公开了其家庭详细信息,包括其夫人在何处上班、女儿何处上学、家庭电话号码等。公安部门也介入,并于昨天将钱某从其老家抓回深圳。
钱某已经别解压回深圳,此君最后会如何收场,尚不得而知,但此事所引发的讨论和反响,已远远超出钱某当初的预期,而且显而易见的是,他将为此付出惨重的代价,他所伤害的不仅仅是那个老人,还有他自己的父母、妻子、女儿,据称其父亲知道此事之后,竟一夜白头。
人们对此事的思索,也已经逐渐超越了这个事件本身。实际上在此之前,此类事情也已并不新鲜。人们从不同的角度,对此事作出评价,有人认为是钱某个人品质的问题,有人则认为这代表了一个群体的道德滑坡,也有人认为这是我国公民教育的失败,凡此种种。而在我看来,不管公民教育也罢,道德也罢,恐怕都不能囊括这个事情的深层原因。当然,这个事情肯定跟教育有关,而至于道德,主要是指没有明文规定,但大家都心照不宣予以遵守的一些基本行为准则,如尊老爱幼、帮助他人、对人友善等等。但钱某此事,显然已经超越了道德层面。一般来说,违反道德只是突破了大家默认的基本行为准则,他基本不涉及对人格的主动侮辱、践踏、摧残。比如有人当街吐痰,这是缺乏公德,但是他并没有侮辱到具体某个人,属于个人道德问题。而钱某此事,涉及的关键词却是殴打,老人,下跪。逼迫他人下跪,这恐怕是对人最大的侮辱,对他人人格最大的践踏。这一行为已经突破了道德范畴,进入了人性的范畴。因为对他人人格的侮辱和践踏,意味着这个施暴者在其施暴的时候,是丝毫没有将对方当作人来看待的。钱某此举,与其说是道德的滑坡,不如说是人性的沦丧。老子说“天地不仁,已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钱某所谓,恐怕有过之而无不及。正因为有“以百姓为刍狗”的心态,他才敢于以优于其他所有人的狂妄心态,对老人施以非人性的对待。
我们看过太多此类的事情,包括最近的河南包身工事件,山西黑窑工事件,凡此种种,唯一的共同点,就是他们在行事过程中,已经丧失了基本的人性,丧失了的人的尊重,丧失了对生命的尊重,所以将人完全工具化。这是我们这个时代的悲剧,这是我们作为“人”这个种群的悲剧。我们要从这种悲剧中解脱出来,不能仅仅靠道德的说教,也不能仅仅靠课堂上老师的几句劝导。我们要从这种悲剧中得到解脱,必须展开人性的自救,让人回归到他最根本的地方,回到那个与动物相区别的原点——人性——上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