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某种程度上而言,美国的银行除了专注于信用评级机构以外没有多少其他选择,因为从根本上来说,美国的规章要求他们必须这么做。当约翰·穆迪(John Moody)于1909年首次公开发行债券评级结果的时候,投资者要想获取厚厚的评级手册中的信息就必须付费,这项业务一直是受供求状况左右的。但是,20世纪30年代,债券市场和信用评级机构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彻底的转变,纽约大学(New York University)劳伦斯?怀特(Lawrence J. White)4月15日对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公开发表意见(public comments to the SEC)时谈到。
在4月15日的圆桌讨论会上,“就谁应该为信用评级结果付费的问题讨论颇多。”沃顿商学院保险和风险管理教授安娜塔西雅·卡塔西瓦(Anastasia V. Kartasheva)谈到。“一方面,其中的经济问题非常简单。如果发行者要为信用评级结果付费,那么很显然,信用评级机构就会有夸大信用级别的动机。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如果你看一看市场中的各个参与者,比如,投资银行、保险公司以及其他金融中介机构,你会发现,它们身处市场的两边,也就是说它们既是债券的发行者,也是债券的投资者。”
特许财务分析师协会(CFA Institute)——设在弗吉尼亚州夏洛特维尔(Charlottesville)的一个投资分析师和财务顾问协会——的詹姆斯·艾伦(James C. Allen)对此表示赞同。“这种模式暗指如果只有投资者付费,就不会产生利益冲突。事实并非如此。”
詹姆斯·艾伦谈到,他是特许财务分析师协会金融市场诚信中心(CFA Institute's Centre for Financial Market Integrity)的负责人。比如,如果某个大型投资机构不想让美国国债的信用级别降低,那么,它就可能会以取消在某个信用评级机构订购的服务,转而订购另一家的服务对其发出威胁,艾伦谈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