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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hinalaw.gov.cn/artic ... 0110100333053.shtml
☆ 首次明确调控目标 约谈问责“动真格”
☆ 限购令进一步升级 少数城市扩至全国
☆ 二套房首付款提高 炒房交易成本加大
☆ 推广限房价竞地价 限定转让防止囤地
☆ 充实个人住房信息 完善统计基础数据
☆ 保障房用地“单列” 健全准入退出机制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杜宇
2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权威部门和专家表示,楼市调控再出重拳,再次释放出强化地方政府责任,遏制投资投机性住房需求,逐步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难的强烈信号。
究竟通过调控,房价达到什么样的水平才算合理?一直以来没有一个明确的量化指标。如今,新一轮调控首次明确房价调控目标,要求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秦虹说:“定指标表明考核、问责地方政府就有可操作性了。”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廖英敏表示,今年一季度把这一目标向社会公布,有利于让公众充分享有知情权、监督权。
这个目标也和问责制挂钩,且进一步细化了约谈问责的标准和程序。对未如期公布和完成相关目标任务的,地方政府要向国务院作出报告。监察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要视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此次调控,进一步扩大限购城市范围,要求“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朱中一说:“经过去年3次调控,一线城市房价涨幅得到初步遏制,销售面积同比下降,但是中西部一些中心城市出现量价齐升的势头,这说明一些投资投机目标从一线城市转到二、三线城市。此次加大限购力度,有利于遏制投资投机性需求。”
与限购这样的行政手段相比,经济手段的力度也逐步加大,引人注目的有两个转变。
一是税收政策方面,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从原来的按差价征税改变为统一按其销售收入全额征税。二是提高二套房贷首付款比例,从原来的不低于50%改为不低于60%。
秦虹说:“首付提高,银行风险进一步降低;有利于严控投资性需求,引导理性购房。今后利率的变化和房地产政策的调整都存在可能性,政府在探索从机制上避免恐慌购房、买多套房可能带来的风险。”
“国八条”提出进一步完善土地出让方式,大力推广“限房价、竞地价”方式供应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朱中一表示:“这样的供地方式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是有很大压力的,等于压缩了企业的利润空间,迫使企业加强成本控制。”
通知还强调,加强对企业土地市场准入资格和资金来源的审查。对房地产开发建设投资达不到25%以上的(不含土地价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土地及合同约定的土地开发项目。
廖英敏说:“这有利于遏制高价地的出现,防止违规资金进入房地产市场,炒作土地。”
业内人士认为,着眼于制度建设,此次调控特别提出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完善房地产统计基础数据。
“国八条”明确,在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要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应保尽保。
秦虹说:“准入和退出机制,是确保低收入家庭享受政府保障的关键,也是保障性住房建设得以持续运行的关键。如果没有健全的机制,有限的保障资源配置就会浪费,保障性住房就会变味。”
据新华社北京1月27日电
官方高调作秀,资方暗中作祟,民众苦中作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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