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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助人,可以有更良善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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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31 08:48: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评中评536期

台湾桃园县的朱小姐,有重度精神障碍,走起路来一拐一拐。她有两个孩子上学,没钱,不知如何是好。如果有人捐赠,她说,“只要不露脸、不上新闻,我愿意转两趟车去领钱!”

被称为中国首善的陈光标明天将到台湾捐赠,但朱小姐可能没法领钱了,因为桃园县已经明确拒绝了陈光标的捐赠。

陈光标最初的设想是,收受者需面对面的接受,同时还要对着他本人行鞠躬大礼。而他最常出现的捐赠方式是:“钱墙”。即用人民币堆砌成一道墙,他站在前面开始“施舍”。

他的这种行为,大陆人提出异议的不多,反而用一个又一个头衔间接表达了对这种行为方式的认同和鼓励。

但这次捐赠台湾人,却引出了不同声音,其中当然包含反对声。

在台湾,“施恩勿念、受恩莫忘”的儒家思想深入人心。台湾人做慈善,大多默默无闻,并不指望通过做慈善得到什么回报。所以台湾一直提倡“施比受更幸福”,“为善不欲人知”。这种出发点和初衷,极大程度上保护了受助者的尊严。

台湾政大社会系教授顾忠华认为,“做公益”不是那么简单的事,它有一定的规则和专业伦理,且应符合平等、互相尊重等社会价值,受助者同样享有人性尊严、人权、隐私等应有保障,施惠者不能以慈善为名,践踏其他价值。

而陈光标的做法,台湾有人将此比喻为旧时富人的“恩施”,穷人得到了好处却是以自己的尊严被践踏为代价。之前提到的朱小姐,她接受捐赠,还有个“只要不露脸、不上新闻”的前提,即便她已经如此贫困艰难了。

现在的大陆,公益事业很不成熟。“做公益”是另外一种形式的“广告”,有的为公司单位,也有的为个人,不然何必在媒体上大张旗鼓。这种功利的出发点,让受捐者暴露在媒体上,出现在新闻中。而陈光标的”钱墙“做法是更赤裸裸的对受捐者尊严的无视。

翟春阳对此评论道:

一方面对弱势民众伸出援手,一方面又以他们不乐意接受的方式,陈光标式的慈善可谓”尽善尽美“了吗?台湾同胞的感受如此,大陆同胞的感受恐怕同样如此。陈光标式的高调慈善,总让人想起一则古老寓言--《嗟,来食!》

当然,有人捐赠绝对是好事,因为还有那么多人只说不做或者连说都不说。但本是做好事,为何不做得更漂亮点?帮助别人,本可以选择更良善的方法。

不过陈光标已经决定取消这种做法,希望是他在反对声中真心反思的结果。

凤凰网评论频道编辑 纪云

http://news.ifeng.com/opinion/pi ... /26/4461241_0.shtml

有人愿意低调行善,有人愿意高调行善,不管以什么方式行善,只要行善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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