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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上海市一医院眼科群体性用药事件18名嫌疑人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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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31 18:56: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sh.eastday.com/qtmt/20110131/u1a852607.html

东方网1月31日消息:经过市相关部门连续数月的缜密调查,目前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市一医院)眼科群体性用药事件的案情已查明,对涉案人员和机构的处理意见也已明确。
  
  2010年9月9日,市一医院眼科发生了病人因眼内注射Avastin(阿伐斯汀)而出现不适症状的群体性用药事件。事件发生后,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食药监、卫生、公安、检查等相关部门组成专项工作组,集中力量,密切配合,辗转上海和外省市深入调查。经查实,市一医院眼科所使用的Avastin标示为罗氏公司生产,批号为B6001B01,经本市药品检验机构和罗氏公司总部鉴定,系假冒药品。该批假冒药品系经多人转手后销售给上海瑞安肿瘤诊所(下称瑞安诊所,系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与安美国际有限公司合资设置的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并通过瑞安诊所流入市一医院眼科使用。
  
  经公安机关侦查,已抓获18名涉嫌制造、销售假药的犯罪嫌疑人,近期将移送检察机关提请公诉,依法追究其制造、销售假药的法律责任。
  
  针对本次事件中富有管理责任的医院负责人,本市有关部门将作出严肃处理:给予市一医院院长行政警告处分,分管院长诫勉谈话,责令其二人在全院作出深刻检讨,取消二人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给予瑞金医院院长行政警告处分,对瑞金医院派出瑞安诊所的两位董事进行诫勉谈话。
  
  针对本次事件中违规使用假药的医师,本市有关部门将依法给予市一医院的两名眼科医师暂停六个月执业活动的行政处罚。
  
  针对瑞安诊所无证经营药品的行为,本市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截获的所有违法经营的药品,并将依法没收其非法经营药品的违法所得,处以货值金额五倍的罚款,同时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针对市一医院眼科使用假药的行为,本市有关部门将对其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予以医疗机构不良职业行为记6分,同时取消其一个评审周期内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的申报资格,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对瑞安诊所无证经营药品负有管理责任的瑞金医院将下发《行政建议书》,并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截至目前,本次事件中涉及的相关病人已全部出院。有关部门将督促市一医院继续做好病人的后续治疗工作。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的问题,本市各有关主管部门将举一反三,完善各项制度,进一步加强药品流通使用环节和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努力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


医药流通渠道的监管实在是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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