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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谁能读懂“徐永贵杀父”的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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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 12:52: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文/龙敏飞

儿子勒死因车祸卧病在床的父亲,昨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这起案件。法庭上,儿子陈述他日夜照料因车祸受伤的父亲,还花光了打工的积蓄。“病痛难忍,父亲求我勒死他!”儿子在法庭上的一席话,让人更震惊。( 2月22日《贵州都市报》)

儿子“杀死”父亲,初看之下,的确让人愤怒。父亲养育了儿子,最终换来这样的结局,自然令人扼腕叹息。但细看之下,却发现事情并不简单,这名儿子表示,父亲是受不了痛苦求他勒死的,而当事人的姐姐也坦言,弟弟是一个孝顺的儿子。一个孝顺的儿子,转眼间成“杀父凶手”,这背后,有着常人难以理解的逻辑,却也揭示了一个真相:或许正是因为太“孝”,才让儿子在那个情境下,将父亲杀死,助其解脱。但这,谁又能读懂呢?

评价这样一起“儿子杀死父亲”的案例,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是有点无情的,因为被告徐永贵(即新闻中杀死父亲的儿子)的确是犯了故意杀人罪,这点,已经是论据充分。但如果从人伦道德的层面上来讲,这又何尝不是徐永贵帮助父亲解脱的一种方式呢?父亲自己身受重伤,不能自己解脱,儿子帮助父亲的方式尽管残忍,但也不能否认其中的善意。

可以说,徐永贵在杀死父亲的过程中,主观的恶意性是很低的。甚至可以说,他自己也是一个受害者,一方面是父亲的苦苦哀求,另一方面则是自己法律知识的匮乏,不知道自己无论出于怎么样的目的,杀人都是有罪的,这是冰冷的法律。当这遭遇温暖的民生实际时,却以“父亲杀死儿子”成罪的方式出现,未免让人感叹。因为事情的特殊性,我们不可能要求每个人都成为法律达人,所以,如此事件的出现,可以说是一起对法律规定本身的发问。

律师表示,因为此案的特殊性,可能会在量刑上有所考虑,这自然是人性化的一种体现,但加以考虑并不意味着徐永贵就能“脱罪”,在既定的事实上,他杀人的动机与事实是成立的,这就注定他是“死罪可免活罪难逃”。但徐永贵的父亲,在恳求儿子将其杀死时,肯定不是这样想的,他或许是真的痛苦得难以忍受,也有可能是出于对儿女未来的一种考虑,不愿成为儿女的负担,那法院无论怎样的判决,都偏离了徐永贵父亲的本意。

说到这,就不得不谈到在国际上如荷兰、日本、瑞士等国提出过的“安乐死”,这在中国,还是法律的空白,因为“安乐死”在现行的道德、法律和医学上还存在很大的争议,因为争议没有实施,因为没有实施而有了如今“冰冷的法律”,看到徐永贵成为被告的那一刹那,我们是否应该呼吁:法律的规定能否充满人性的光辉?


原址:http://blog.sina.com.cn/s/blog_611792930100p9ls.html

无奈吗?
无奈,
确实无奈。

看到这事,我产生了一个恶劣的想法:
如果徐永贵事前公开,也就是比如在网络上——如微博——搞一个“杀父”“倒计时”之类的,看看事情会怎样发展。


之所以说想法“恶劣”,是因为这么做可以好好地“拿”社会一下

   ——把一个人的行为(这里应该说是“一个人的困境”)打造成一个社会事件。如同拍裸照,本来是个人的事,有意无意地公开就演变成一个社会事件了。
……
徐永贵无奈,所以想不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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