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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类原创】]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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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9 20:46: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该文已在我的个人博客上出现,并被国内一家杂志录用,都说妙笔生花老板大方,看看能不能加威。
谢谢!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思考
  
病人要吃药,医生要吃饭。靠着医生的指导,病人吃药才有效;靠着病人的缴费,医生吃饭才有钱。
突然两边齐喊没钱。病人喊没钱,看不起病;医生喊没钱,收入太低。
一,  发现疾病
打开电脑,使用google搜索“医患关系”,约有387,000项符合医患关系的查询结果。
医患关系是敌我关系?
北京的医生被打,湖北的医生被杀,重庆的医院被炸……在刚刚过去的一年,一系列发生在医院的恶性案件再度让人犯了疑惑———医生怎么了?患者怎么了?这纠纷怎么就没完没了了?
医院为了防止医生受伤的事情发生。医院为目前屡遭恐吓、威胁的医生感觉缺乏安全感,医院特设的了“天使保镖”。
   出现了正常的死亡,病人家属也认为是“医疗事故”,纠集同族同姓,占据医院高点,要“说法”。医院怕影响正常营业,赔钱了事,“宁叫心宽,不叫物宽。”
  患者吵着要打官司,医生在喊天使难做要改行, “举证倒置”使得每个医生接待病人时,如屡薄冰,总是把就诊者当作将来上法院的对手。医院被越来越多的医疗纠纷闹得焦头烂额,步步为营:让你做这项检查,你不做,那就签个字!让你打点滴,你不愿打,那就签个字!让你住院,你不住,那就请签字!动个小手术,拿出“手术同意书”,写上七、八条,先签字再说!不让你出院,你偏出院,那请你签个字……
  哈尔滨天价医药费;安徽十例白内障手术,竟有九个眼球被摘除……
医患关系是同一战壕里的战友?
医院采血救人受重罚,请看:某人民医院妇产科在为一名叫阮怀莲的产妇做完剖腹产手术后,阮怀莲因子宫收缩乏力,大出血不止。下午1点多,医生向她体内输入了1600毫升悬浮红细胞后,阮怀莲仍出血不止,有临床输血指征。为此,在四处为阮怀莲寻找AB血型的义务献血者无果、电话征得区卫生局领导同意的情况下,妇产科手术医生卢新华本着救死扶伤的原则,为阮怀莲义务献血200毫升,令阮怀莲转危为安。
据医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卢新华医生救死扶伤的良好医德,不仅感动了患者和家属,还感动了医院的全体医务人员,正当医院准备对卢新华医生进行表彰之际,云南省卫生厅法监处认为,该医院违法采供血,要求医院进行整改,不准表扬卢新华医生,并对医院下发了《处罚预先通知书》和《听证告知书》,决定对医院处以6万元的经济处罚。
面对危重病人、在血源紧缺的情况下,医院自采血液救病人到底属不属违法行为?如果是违法行为,那么今后再碰到类似情况时,医院该怎么办?
到底谁是受害者?
医患关系紧张、医疗纠纷增加----这是怎麽了?如何看待当前国内的医患关系?
导致医患关系紧张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医患要沟通,媒体须引导,病人是上帝吗?国内有人提出应该建立完善医疗保险体系,这能够解决根本问题吗?社会更深层的疾病在哪里?
二,检查、分析
医患关系显然不是癌症,但又十分缠手,但这种疾病的发生发展还是有规律可循的。
给患者开张处方单,患者首先想到的是医生从中拿了多少回扣;给患者提出一个治疗方案,患者会多跑几家医院比较一下这样的方案是不是最好的;给患者做手术,患者更是要考虑要不要给医生送红包,送多少合适,不送会不会不给好好治。医患关系的现状:医患间的信任度低下。
医疗服务是一种面对无数未知领域的高风险服务,有其不确定性。据统计,即使在发达国家,临床医疗确诊率也仅有70%左右。作为发展中的科学,人们至今还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并寻找解除疾病的办法。即使医学家开始从基因水平认识疾病,人类对癌症、艾滋病等仍没有根治手段。另外,就是常见病,个体差异也会引发一些医疗意外。“利福平”是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四种抗痨药之一。资料显示,该药的过敏发生率仅为十万分之三。然而,这样小的几率却让江西一名肺结核病人摊上了。因对“利福平”过敏,该病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结果,因一起医疗意外引发的医疗纠纷发展为刑事诉讼,感到万分冤屈的经治医生被公安机关以“医疗事故罪”逮捕。
医疗服务还是一种“只有更好,没有最好”的服务,它面对的是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若干年前,当“看病难”还是一种普遍的社会抱怨时,两个产妇挤在一张病床上也会觉得“幸福”。而现在,人们希望医院有适宜自己的更好的软硬件环境。对医疗效果过高的期望值,加上对医疗高风险的不认知,许多病人与医院的纠纷就因此引发。
纵观最近的诸多医疗纠纷,绝大多数都是由于医疗费用与患者的预期疗效不相符合所引起的。从哲学的观点而言,人体属于一个“灰箱”,现代医学对其既不是一清二楚(即所谓“白箱”),又非一无所知(即所谓“黑箱”)。这样,大夫在治疗疾病时,可以估计到的治疗效果只是一个概率(正如现在天气预报的降水概率一样),也就是说,尽管大夫尽心尽力去治疗每一个病人,仍有一定比例的病人由于种种原因达不到满意的治疗效果,这一情况在国内如此,在国外也是一样,我经常告诫下级医生:每个病人都是一个全新的科研课题!
客观而言,患者、患者家属以及消费者协会由于对医疗知之甚少,容易出现感情用事的情况,很难做到有效监管;而作为矛盾双方的一方来监管另一方,也很难让大夫接受,同时,大夫也常常感到“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的情况,从而容易使矛盾激化。
大夫在对病人的态度方面视病人为上帝还可以,如果在治疗上也是如此,可就麻烦了。一位同事举例说他坐门诊的时候,依病情需要开药,但却屡屡遇上病人有意见:药开贵了,病人说你宰他;药开便宜了,病人说你涮他。最后,他只能参阅病人的以往用药开方。但有些情况是既往用药无效或耐药,这样做就可能耽误病情了。所以,在治疗上,应该树立大夫的权威,患者也应该增强对大夫的信心及依从性。完全不需要病人越殂代庖。
  我们有必要作一冷静地分析。当前民众对医疗系统的不满,集中体现在“看病难”和“看病贵”上,至于医疗服务质量和医护人员的态度,远未达到重要的位置。“看病难”是因为医疗资源的分配不均造成的,调查显示中国卫生资源的70%分布在大城市,其中80%又集中在大医院,以如此集中的医疗资源去应对如此众多人群的就医需求,如何能不发出看病难的怨言?“看病贵”是民众对医疗收费高涨的反应,表面上看是医院追逐利润的后果,实际上国家医疗投入严重短缺的直接体现——虽然国家每年卫生事业费的绝对数都有不同幅度的增加,但中国卫生事业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却在逐年下降,1990年为2.79%,1995年下降为2.59%,1997年降为2.45%,到2001年仅为1.66%,远低于“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最低限度标准——中国政府为了配合实现“2000年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全球战略目标,曾制定了“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最低标准,规定卫生事业费占财政支出比例不应低于8%。国家投入不断减少,医院要生存发展,民众要低价医疗,矛盾怎能不激化?
因为“看病难”和“看病贵”导致医患矛盾尖锐,实际上是医疗资源分配不均和卫生投入低的后果,但医疗资源的分配或者说分布以及卫生事业投入的多少,都不是医院和医护人员说了算的,乃是政府的职责与职能所在。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的官方数据显示,到目前为止,中国享有医疗卫生保障的人只占15%,卫生部的资料则显示,87%的农民完全是自费医疗。现实的情况是:相对低收入的农村人几乎没有医疗保障,相对高收入的城市人医疗保障相对健全。政府卫生投入占全社会卫生总费用的比例已由1991年的23%下降到2001年的15%,而居民个人卫生支出在此期间由39%上升为61%。在这样一种情形之下,医患关系如何能不紧张?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医院不过是政府决策失败的替罪羊而已,将医患矛盾的根子,记在医护人员的头上,是既不公平也不客观的!
资料显示,2000年中国人的平均预期寿命与泰国接近,都是71岁,但中国人均的医疗卫生费用是每年33美金,泰国是112美金,是中国的3倍多。俄罗斯90年代的平均期望寿命是67岁,但是人均的医疗卫生费用是130美金,是中国的4倍。美国人的期望寿命比中国高6岁,他们平均的卫生费用是多少呢?4080美金!是中国的123倍,我们还不到人家一个零头!
以1998年为例,美国卫生总费用占GDP比重为13.6%,德国为10.6%,法国9.6%,加拿大9.5%,新西兰8.6%,澳大利亚8.5%,英国6.7%。中国用占世界1%左右的卫生总费用,解决了占世界22%人口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而且人口健康状况在发展中国家处于领先水平,平均期望寿命由解放前的35岁提高到2000年的71.4岁。仅此一点,即可说明那种不负责任地大肆地痛斥医院,将医生逼向群众的对立面,以偏概全地打击整个医疗界的行为绝对是一种错误。
在改革开放以前的中国,由于有公费医疗,医院也不用讲经济效益,加之昂贵的外国药品、设备不能进口,病人怎么会支付高额的医疗费呢?在国外,由于有健全的全民医疗保险体制,全民参加医疗保险,绝大部分的医疗费用都由保险公司来承担,当然也不会由个人支付高额的医疗费。如果看病一分钱都不用付,一次治疗疗效不好,再接着给你免费或低价治疗,你还会有那么大的意见吗?在改革开放以前的中国,在国外,为什么医患关系没有如此紧张呢?我认为其主要原因是患者无须支付高额的医疗费用。国的全民医疗保险体制目前极为不健全,这可能是医患矛盾尖锐的最根本的原因。
三,诊断
从医务人员方面看:
第一,医务工作者工资低、风险高、责任大,导致心理失衡。
第二,社会环境的改变导致医务人员价值取向的偏差。
第三,药品制造商为医务人员追求高效益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第四,医院决策者鼓励员工自创收入,影响医疗质量。
第五,现行的医学教育制度缺乏人文教育,导致从医人员素质降低、自身修养欠缺。
第六,院方不配合及有关部门处理不公引至纠纷升级。
    从患者方面看:
第一,对医学知识一知半解。
第二,先入为主,稍有不妥即采取对立态度。
第三,投诉渠道不畅通导致恶性事件发生。
从社会方面:
近来国内舆论的导向越来越倾向于将医生与病人的关系对立起来。我想这可能是很多记者没有当过医生的原因。实际上,在对于治疗病人疾病这一问题上,几乎所有大夫和病人、病人家属的想法是相同的,恐怕没有哪个做大夫的人是希望将病人治死或越治越坏的。所以说,医患的根本目标是一致的。
一些不健康的社会现象和心理也对医疗纠纷有影响,比如“要想富,做手术,做了手术告大夫”。别以为这样的顺口溜无碍大局,一些专门吃“医疗纠纷”的“穴头”已经出现,医疗索赔额也有越抬越高趋势。据资料统计,近年全国各地高额医疗赔偿的诉讼明显增多,最高已达1300万元诉讼标的,其中有的属于医院无责任纠纷。南方某市郊区一农户发生家庭纠纷,女主人赌气喝了农药,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医疗纠纷”的“穴头”探知此事后,鼓动死者家属到医院闹事,并组织二三十位农村老太太围堵医院,直到那家省级医院在各方的劝说下“赔款”两万元方才了事。
  三,治疗方法
中西结合,构建相互信任的医患关系,创建有中国特色的医疗体系,和谐的医患关系指日可待!
中医科为什麽纠纷较少?我想在管理层加快体制、法规建设的同时,作为医生和患者应该加强沟通、相互理解,走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医患之路,即医生在看病的同时,要加强与病人的感情交流,努力和病人作朋友,如此会减少一些纠纷。当然病人也应该理解大夫,一组大夫要管好多病人,不太可能把所有病人都当成上帝供着,病情复杂的病人自然看得多一些,病情较轻的看的时间也会少一些。而媒体应该做的是不要激化矛盾,应该把少数大夫收红包、吃回扣,以及某些医院乱收费这样的纪律性问题与医院、大夫的医疗整体质量区分开来,对于纪律性的问题如果有理有据,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甚至司法机关反映,而不要因此就说医院或大夫对病人不负责任,从而动摇患者对医院和大夫的信任。
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一些规定的变化,使医疗行业发生了一系列连锁反应,新条例促使医患关系向相互理解、更加平等、更加和谐的方向发展……
在比较了国内和国外的医疗体制后,逐渐感觉到是由于我国现行的医疗保障体系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没有及时地跟上市场经济的步伐,而导致了在工作第一线的大夫成了“替罪羊”。
而医疗质量的监管则更是专业性很强的事,俗话说“隔行如隔山”,别说是外行,就是大夫,对于非本专业的医学问题也会有不懂的时候,所以,此工作应由医院、各个专业学会和法律界来共同完成。当然,情况严重时,还可以通过法律来解决问题,大可不必患者、患者家属通过动手来解决问题
   事实上,一旦建立了完善的医疗保险体制,医疗费用的问题已经无须患者担心了,因为保险公司所承担的份额比患者多得多,他们会比患者还急,这样,就会形成保险公司对医疗费用的制约。
   总之,在处理当今“医患关系”这一问题上,我认为疏导比争论更重要。高尚的医德可以化解医疗高风险,优质的服务可以减少医疗纠纷!还有一点需要指出的是,医患之间关系紧张,对医对患都不利,但最终受害的是患者。因为患者不相信大夫就很难配合检查和治疗,大夫人人自危,会造成治疗中强调安全性而忽视彻底性的倾向,这不仅会使病人一个病需分几次看,甚至长期难以治愈,也使医学难以发展。
构建相互信任的医患关系,需要双方的换位思考,增进相互理解。与此同时,还要加快制度建设,用制度和法律来规范医患行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制度实施后显示出的作用,就是一个明证。必须加强医护人员技术和职业道德培训,培养其法制观念。在细微之处,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履行治疗告知的义务、提倡诚信服务、增加医患沟通。在医疗费用、医疗质量等环节规范操作。患者也要理性看待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误差,尊重事实和法律。在此基础上建立起和谐的医患关系,才是化解医疗纠纷的关键。
价格政策的改革,是调整医疗收费结构、理顺医疗服务价格体系的关键。要使医务人员的技术服务价值得以体现,医院的物质消耗可得到必要补偿,从而降低医院从药品购销及大型设备获得收入的依赖性,遏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使药品、设备回归到为提高医疗质量服务的正确轨道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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