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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日记】] 中国政府是在抑制房价还是在鼓励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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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9 19: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以出台“国六条”为标志的中国第二轮房地产调控给了国人特别是工薪阶层大多的希望,许多人期望不久的未来他们也能买得起房子了。然而我要告诉大家,依靠新规,控制房价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为什么我用“给了国人希望”而不是“承载着国人的希望”,因为这个国六条是政府和大的房地产开发商一起制定的规则,而不是国人参与制定的条款,所以它不能是“承载”,而是政府和开发商为国人画了一个饼,这个饼看起来很美,却是国人根本吃不到的饼,只能是聊以自慰。

背景:
   中国的房地产业已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支柱产业之一。我问你,作为中国经济增长的支柱,可以停止增长吗?显然不能。那么中国政府出台的调控政策目的会是抑制房价增长吗?答案也是否定的。因为房价跌了,开发商不干了,那么支柱产业就消失了,中国的经济就要再徘徊十几甚至几十年。这是其它地区国家可以借鉴的。
   如此一来,房地产调控的目标只有一个,就是让房价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增长。那么,增长多快才是可以接受的范围?这个答案不是百姓说了算,这是国务院根据当年的中国经济增长率的要求做出的判断。而到目前为止,我认为,国务院坚持认为目前中国房地产平均增长率仍然还是在他们可以接受的范围。所以期待降价的人还是趁早打消这个念头。

事实
新规抑制了房价了吗?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调查显示,2006年5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5.8%,涨幅比上月高0.2个百分点。根据中国官方公布的数据,与去年同月相比,5月份中国新建商品房涨幅较大的主要城市包括:大连15.2%,深圳13.7%,呼和浩特11.4%,福州10.3%和北京9.0%;5月份,70城市中环比涨幅超过1%的城市亦达到了25个,其中涨幅较大的有大连3.5%,厦门2.5%,福州2.3%,广州1.9%。二手房方面,大连、深圳、郑州、呼和浩特房价涨幅纷纷超过10%。与4月份相比,涨幅超过1%的有34个城市,包括郑州6.9%,武汉2.8%,厦门2.6%,深圳1.7%等。
   一堆的数字,告诉我们的只有三个字“涨、涨、涨”!5月的中国城市房价涨幅并未回落,反而出现反弹趋势,有的地方甚至出现报复性增长。
   事实告诉我们,新规没能抑制房价,甚至是刺激了房价的进一步增长。为什么?
   
解读国六条
不是调控房价,而是鼓励消费
   新规调控的核心手段是两条:一是提高首付;二是要求建设小户型。
   先看提高首付。对大户型的,国家要求首付必须在30%以上,而对小户型的,国家仍然允许20%的首付。
   让我们看看,调控前的城市房地产按歇情况。拿福州为例,市区的楼盘,不管大小户型,早就要求30%的首付,对郊区的才可能拿到20%的首付。为什么?这是市场需求调节的结果。福州人对市区房产的需求旺盛,自然银行可以要求30%的首付。而在30%的首付下,福州房价仍然节节攀升。所以这样的首付调控一点意义都没有。
   第二,国家要求房地产开发,90平方以下的户型必须在70%以上。这条看似利好,然而其实反而是在鼓励消费,房价只会越来越高。为什么?
   一、小户型解决的是购买力问题,而不是解决房价过高的问题。小户型带来的结果是总价降低,人们花更少的首付就能买到房子。总价降低,购买力提高,这是不是在刺激消费?严重点说,这是在鼓励消费。鼓励消费的结果必然导致需求增长,房价上涨。
   二、在土地拍卖价格越来越高的情况下,小户型使得开发商的利润必然下降,没有利润谁愿意去开发呢?如果敢去开发,那必然是要提高单价。而小户型为提高单价做了很好的掩盖。因为小户型总价降低了,略微提高单价,对消费者来说是可以接受的。所以在小户型总价低的掩护下,单价却在走高。事实也是这样的,看最新的一些城市的房价情况就会了解,小户型的单价在提高。
   这是在变相地提高房价。或者说国家的这条调控手段,根本不能解决问题,而是南辕北辙。现在的问题是要控制房地产过热,房价过高的现象,暂时为买房热降温,而不是要解决消费者的购买力的情况。
   户型大小跟调控房价根本就是不搭边的事,可以说新规根本没有对症下药。

抑制房价的手段有二

   调控房地产不是没有办法,而是国家要不要去做。新规可以说是不痛不痒的政策。这也许是政府站在国家的角度考虑问题,但没有真正解决老百姓关心的问题。我相信政府早已有了抑制房价的办法,但现在不能执行。个人愚见,抑制房价的手段只要两条:
   第一:真正提高首付。在国家新规出台前,本人就认为提高首付是最有效的抑制房地产过热的办法。可惜的是,新规根本就没有实质上提高首付。本人认为首付应该暂设在50%左右,等房地产过热现象过去后,可再回落。
   第二;政府投资建房。政府充当开产商,但这个开产商,必须是非赢利性的开发机构,这个机构应当是政府的职能机构,即是为民办实事的职能机构。亏了国家贴,当然最好是支收平衡。
   这两条将有较地调控房地产。第一条是暂时调控当前过热现象的权宜之计,第二条是长期解决民生问题的长久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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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nylb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6-6-29 20: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人买几套房等着涨价,2008年偶也去买他几百张奥运会入场券倒腾倒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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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9 21:32:34 | 显示全部楼层
绝望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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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30 16:56:32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国民都不要买房子,看国家和房地产开发商修来卖给哪个。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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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30 23:5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是政府和开发商为国人画了一个饼,这个饼看起来很美,却是国人根本吃不到的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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