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cqbmail兄:
事实不仅局限于哲学上所言现象吧?正如我上面的表述中提到的,西方修辞思想中的事实还包括真理、规律等等的,这并非用眼睛就可以看见的,呵呵。
“所谓亲眼所见,有形有肉的表现和存在。”对于此点,有一个很有趣的例子,刚好与哲学家有关,不知你看过没有:1946.10.25维特根斯坦和波普尔在剑桥大学举行关于“哲学问题”的辩论,由罗素主持,有十几位该校哲学系的教师与博士生在场,其中不少人后来也成为大哲学家。这些旁观者应当说具有超一流的观察、分析、判断能力,但事后他们对辩论过程中究竟发生了什么居然在相径庭。波普尔及其支持者指责维特根斯坦理屈词穷之下居然挥舞壁炉的拨火棍威胁波普尔,然后摔门而去。而其他目击者的说法却与此不同。双方都是亲历其事,眼见为实,可惜其对事实的表述却截然相反。可见,即便是亲眼看到、亲身经历了某一事件,不同的人也会提出不同的“事实”来,而这些事实中的某一个要得到人们的承认,就得靠其提出者利用雄辩手段啦。同理,另外那些人不承认此人所提出的事实的话,也只有利用雄辩手段加以干涉,阻止该“事实”得到人们的普遍认可。
另外,事实与真相不同吗?好像没有此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