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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美国对教师的不同要求 中国的教师始终离不开“教书育人”这四个字,其中由“育人”而引出的教师的职责更是被广泛关注。这是因为这样,古代“师”的地位仅次于“天、地、君、亲”,这也是中国思想中的传统认识。古人提倡“文以载道”就是重视传授思想表现,而现在我们所说的“教育教学”则把“教育”放到了教学的前面,可见也是在突出“育”的功能,即便退一步说“教育”也是和“教学”平起平坐的“并肩王”。 美国的教师如果在教学之外,有了“育人”的行为恐怕他不会是一位称职的教师。为什么呢?美国是一个多种族、多种信仰并存的国家。一个教师的责任就是教授知识,甚至只是起到知识配送的作用。当一名教师在授课时流露属于自己的思想和认识的时候,恐怕这名教师就会被炒鱿鱼。这就是为什么《死亡诗社》(《春风化雨》)中的基丁老师为什么会被炒鱿鱼的原因,虽然这位基丁的做法有很多是值得商榷的。
引用第5楼醉乡常客于2006-11-17 09:36发表的“”: 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和其他领导在很多场合说过——教书不够,还要育人 管教学的领导和其他很多领导在很多场合说过——教好你的书,减少无效教学时间 我怕,正在和学生谈心之时,教务处某长进来记我一笔……
引用第4楼zhaoshua于2006-11-17 08:49发表的“”: fenglong88 兄所言“光感动还是不够的,因为还需要冷静下来进行思考。基廷的做法实际上并不是传统与个性的简单碰撞,其中也包含对固有文化的破坏,这一点应该特别注意。”极是。我很赞同,也注意到了这一点。 但对美国教师和中国教师的不同要求却很难同意,不知是否也是你的观点。不知你在学校实践过没有。现在的对教师的教育评价制度已经对教师的责任,相对于古人来说有了很大的偏移,特别是一线的教师,反而和片中的当时的情形很相似。关于育人现在还没有相关的标准,而且社会也普遍认为不是老师的主要任务。 中国的教师也不是不能流露自己的思想和认识,而是你的思想和认识和主流教育或者说是考评目的和标准相冲突时,最好不要流露,这是我在本文的观点,也是实践中所得。 关于教育是领域还是科学,我认为不要去争论这些,而应该去践行,同时也欢迎各行各业的对此感兴趣的朋友来讨论。
引用第8楼zhaoshua于2006-11-18 09:44发表的“”: fenglong88兄言辞很激烈啊,我和你的观点有不同之处,但也有相通之处啊 .......
有兴趣的话可以思考一下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为什么中国出不了诺贝尔奖?这很大成分是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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