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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0楼wubingfan于2007-01-05 23:38发表的“李银河:是换偶,不是换妻! 加按加批,请大家指点”: 这个问题要请在西方生活的朋友来回答,性聚会普遍吗,性聚会等同于换偶吗?.......
引用第1楼bigcat2003于2007-01-06 00:48发表的“”: 这个没有小波同时也没有大波的女人现在的意见越来越激烈
引用第3楼yu_xin51于2007-01-06 13:41发表的“”: 小波走得很及时。
引用第2楼醉乡常客于2007-01-06 00:57发表的“”: 法律不管,自己的道德管。 别向李银河发飙,没意思。
引用第5楼swell于2007-01-06 15:15发表的“”: 想出名简直想疯了,学问哪能这样做!!头脑也太简单了
引用第6楼zhuce2003于2007-01-06 15:36发表的“”: 李银河是不是得了更年期综合症哦。 那她再结婚嘛,结婚后就可以立即实践她的换偶理论了。不知道她有儿女没有,是不是她每天都向她儿女灌输一下她的理论。
引用第10楼天人合一于2007-01-06 15:57发表的“”: zhuce兄读书多,小波的书肯定是读过了,我想小波是不会赞同兄这个意见的。不知道大家为什么那么仇恨李银河,她错了什么吗?是不是在错的时间、错的地点,说了正确的话也变错了?如果那样,到是可能。
引用第7楼zhuce2003于2007-01-06 15:48发表的“”: 按西方一个理论的假设,“我”有几个,本我 自我 超我。每个“我”都有平等权的。据这个理论,人自杀都是犯罪行为,是“自我”对“本我”的谋杀。
引用第13楼天人合一于2007-01-06 16:27发表的“”: zhuce兄,小波的话,我本来印象极其深刻,刚才试图把纸本书找出来,但是在架上左看来右看去,找不到那段话了,大意是,成人有成人的世界,儿童有儿童的世界。李的话、小波的书是给相同智力的人、相同的成年人看的,而不是给儿童看的。小波有段话特别好,我一时找不到出处了。刚才试着搜索,发现了意思相同的一段,不过不如那段好。送兄鉴赏,想来兄是早就读过了的。 http://www.tianyabook.com/wangxiaobo/014.htm 我本人就是个作者。任何作者的书出版以后,会卖给谁他是不能够控制的。假如一位严肃作家写了性,尽管其本心不是煽情、媚俗,而是追求表达生活的真谛,也不能防止这书到了某个男孩子手里,起到手淫前性唤起的作用。故此社会对作家的判决是:因为有这样的男孩子存在,所以你的书不能出。这不是太冤了吗?但我以为这样的事还不算冤,社会学家和心理学家比他还要冤。事实上社会要求每个严肃作者、专业作者把自己的读者想象成十六岁的男孩子,而且这些男孩似乎还是不求上进、随时要学坏的那一种。
引用第17楼swell于2007-01-06 16:37发表的“”: 性学问题本质上一个道理观和文化观的问题,而非生物学或政治学或法学的问题。从法律的角度研究性学问题,从而提出人人皆有换偶、一夜情、同性恋的权利,这是学术研究的成果吗?如果是的话,是不是只要不违法,什么事情都可以做出来? 有权是一回事,能够做又是另一回事,合不合道德规范更是另一回事。现在把本来属于道德价值、文化传统的问题当成法律问题来研究,得出来的结论,难道不荒谬吗? 道德和人权本来是一体两面,相互约束,而且具有强烈的传统文化烙印。现在老李把道德架空,把传统价值观丢弃,一门心思专讲人权,难道不荒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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