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超星 读书 找书
查看: 1225|回复: 0

抢劫罪的完整总结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4-7-9 12:02: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抢劫罪
1、复杂客体:既侵犯人身权利,又侵犯财产权利。
2、行为表现:暴力、暴力胁迫或者其它方法当场劫取财物
(1)暴力:每个罪的暴力的内函不一样,侮辱罪也有暴力,如给别人身上浇屎浇尿也叫暴力,而抢劫罪的暴力,有轻有重,重到杀人作为抢劫财物的手段,轻到抱着别人,排除别人的反抗。
(2)暴力胁迫:暴力胁迫要当着面发出
(3)其它的方法:如把别人灌醉了,给别人吃安眠药,让别人昏睡。
例:甲把沾有巴豆的糖带在身上,住在小旅馆里,给采购员吃,吃了以后别人拉肚子。他说我做过赤脚医生的,我给你打葡萄糖。打针时就把镇静剂打进去了,致使别人昏睡,然后把钱财洗劫一空,定抢劫。
例:喝酒的相关案例
(1)如果我自己喝酒,喝醉了,什么都不知道了,你把我的钱弄走了,数额较大,定盗窃。
(2)如果是你为了弄我的钱,故意把我灌醉,然后把我的钱弄走,定定抢劫。
(3)如果一个人喝酒,喝了以后醉熏熏的,走路踉踉跄跄,走不动了,就坐在那儿,而其他人看到他酒气熏天,知道是个醉汉,过来就翻他兜,把值钱的东西当着面翻走。醉汉就说你干嘛翻我的东西呀,但没有力量反抗,对方也没有暴力也没有威胁,也不说话,就当着面把他兜里边的钱弄走了。定抢夺。
3、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果存在债务纠纷,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那么不发生抢劫。
4、抢劫刑事责任年龄是已满十四周岁追究刑事责任。
5、抢劫的既遂和未遂的认定问题:
一般抢劫以是否控制占有财物为标准;加重构成的,以是否具有8种特定情况为标准。
(一)入户抢劫的;
是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抢劫的行为。对于入户盗窃,因被发现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入户抢劫。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既包括在从事旅客运输的各种公共汽车,大、中型出租车,火车,船只,飞机等正在运营中的机动公共交通工具上对旅客、司售、乘务人员实施的抢劫,也包括对运行途中的机动公共交通工具加以拦截后,对公共交通工具上的人员实施的抢劫。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抢劫正在使用中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运钞车的,视为“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枪支必须是真枪。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6、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
行为人是当场实施,包括作案的现场,也包括作案以后,马上发现的追捕的过程。行为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暴力必须是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
例:有人你要抓他他就跑,这种情况下,你抓住他的后脖领,他跑,结果一下把衣服给撕破了,抓他的人没站稳摔伤了,这种情况不能认为他是构成了抢劫。
7、抢劫和杀人罪区分:
(1)行为人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抗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行为人实施抢劫后,为灭口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2)如果抢劫的过程中,致人重伤、死亡的,属于结果加重犯。
8、抢劫罪与绑架罪的区别:
抢劫是两个当场,针对被害人当场实施暴力和当场劫夺财物。
绑架一般是先把人绑了,然后向他的亲人或者第三人勒索钱财。
司法实践中如果行为人,绑完人以后向被绑本人勒索财物的,定抢劫罪。
例:甲乙两人于某日晚将私营业主丙某,从工厂绑架至市郊的一个空房内,将丙的双手铐在窗户的铁栏杆上,强迫丙支付三万块钱,两个小时以后,甲乙强行将丙带回工厂,丙从保险柜内取出仅有的1.7万元交给了甲和乙,问甲乙的行为定什么罪?定抢劫。
9、聚众打砸抢,当场抢走或毁坏财物的,首要分子定抢劫罪。

往年的一道真题
甲坐出租车到了目的地以后,他故意拿出面值一百元的假币,给司机,司机发现是假币,就让他换一张,结果他没有零钱,要司机找钱给他,司机说算了,钱我也不要了,你下车吧,就让他下车。甲就给了司机几拳,说你不找给我钱,我就要你死在车里,司机没办法,只好收下了假币,找给甲九十块钱,问甲的行为构成什么罪?抢劫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网上读书园地

GMT+8, 2024-5-12 13:11 , Processed in 0.287358 second(s), 6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