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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前半生》定会引来无数人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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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0 19:49: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的前半生》定会引来无数人认领
刘茂华
2007-10-10 16:5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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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时事评论 我的前半生 认领
   末代皇帝溥仪肯定没有想到《我的前半生》会引来现在的争议,当年,他真诚自述“我的前半生”完全出于自己的认识,没有想到借此得到稿费,更没有想到因此而再出什么“名”,他的“名声”已经够大,他在后半生亦无发家致富的心思。至于著作权,那是后来的事情了,他业已作古了。
  当然,按照现代出版规定和著作权法,《我的前半生》应该有所归属,这个归属如何考虑,理当有一个说法。这不,群众出版社称,上世纪60年代,群众出版社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指示,出版发行了溥仪所著的《我的前半生》,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和好评。1967年溥仪去世,书的著作权由溥仪的夫人李淑贤女士继承。1997年,李淑贤去世,李淑贤无儿无女,也没有其他继承人,去世时也没有遗嘱。群众出版社请求法院认定《我的前半生》为无主财产。
  翻开中国的著作权法以及有关新闻出版的规定,群中出版社的说法和做法完全按照法律程序在行事,应无懈可击。不过,我担心出现这样的尴尬局面:法院已经按照程序发出认领公告,将导致多人前来认领。也许未来,大家聚居在一起展开一番唇枪舌战,花落谁家,届时很有可能亦无定论。
  很显然,《我的前半生》非溥仪一个人的财产或者说“作品”,这部无数人阅读过的自传背后必然有许多幕后的“英雄”。这些“幕后英雄”是谁,很好调查。那么这些幕后者算什么呢?是《我的前半生》的共同作者,还是编辑加工者?这还真的不好说。有一点,我敢肯定,群中出版社突然宣布其为无主财产,一定会引起众多人的不满,特别是这些“幕后的英雄”。正因为有了这些原因,后面的热闹完全可以想象得出来。
  《我的前半生》引来众多人来认领,我看也不必大惊小怪,毕竟这不作品凝聚着众多人心血,花费了心血,去讨一个说法,大家应该给予支持,讨说法者也非冲着“钱”字而来。谁都会明白这样一个道理,那些“幕后英雄”中即使有健在的,恐怕也均退休,年事已高,他们也难以有多的精力来应付这等繁琐之事。我倒很支持这些幕后者和他们的家属、后代站出来讨一个说法:谁说《我的前半生》是无主财产?
  为讨一个说法,并非为了钱财,而是为那些幕后者讨回公道。幕后者常常是一些“无名英雄”,大多属于平民阶层——很平凡的一个人。在我看来,中国人最不注重平凡人或者说平民老百姓的权益,因为这些人是”无名“者,非显赫人士,更谈不上名人。反过来,中国人却很注重名人的权益,更注重某些”要人“的权益。大家把目光都投向这一群人的时候,难以有更多的“余光”来打量“无名”者的身影,“无名”者也就真正无名无利了。
  群中出版社宣布《我的前半生》为无主财产,其实就是没有看到“无名”者。在某些人的眼中,怎么可能有“无名”者的影子呢?“无名”者的利益,更不足道也。这也不必遭到斥责,因为,中国人做事从来就是这么个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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