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引起这MindHacks以及PsychologyBlog这两个blog谈论这个神经法学这一话题的直接原因是《泰晤士报(The Times)》刊载的Raymond Tallis的一篇文章《Why blame me? It was all my brain’s fault-The dubious rise of ‘neurolaw’》。该文中引用了Bobby JoeLong的案例来描述神经法学在司法实践的应用。在该案中Bobby的律师为其辩护称:通过使用功能性脑成像技术扫描他的大脑,发现他的杏仁核异常活跃而其前额叶却非常不活跃。律师认为,异常活跃的杏仁核使得他具有比常人强烈的攻击性,而不易被激活的前额叶则导致他不能抑制这些攻击性冲动。是他的大脑异常造成他的犯罪行为,而不是他“故意”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