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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3楼adam310于2009-01-31 21:55发表的 : 呵呵,在醉版的眼睛里,姑娘是躲不过去的
引用第5楼hufucopy于2009-01-31 22:12发表的 : 考虑请醉总出任“性别鉴定委员会”主任委员。。。。。。。。。。。。
引用第2楼treesnake于2009-01-31 21:53发表的 : 真厉害,猜对了,看来醉乡常客看帖子很认真啊。发了一个帖子,性别就暴露了,本来还想保持一些神秘感的。
引用第8楼醉乡常客于2009-02-01 00:02发表的 : 除了集团出动,没有小偷敢像掏你的包那样来偷中青年男性的东西,毕竟作贼心虚啊。
在和朋友讲玩电话后
引用第13楼zhiyongtao于2009-02-01 11:38发表的 : 自从95年在校门口挤公交被小偷连火车票带学生证以及几百块钱一起扫光后,已经有10来年没被偷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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