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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0楼醉乡常客于2007-08-11 03:28发表的 对法律界朋友的一点点忠告 : 因为含笑当了几天版主,我才在法律版跟帖。而且本人确实属于法盲一类,法律方面的理论、条款大多不懂。 法律的本质好像是限制人的行为,特别是对他人的行为。如果单纯的玩条款,以目前的国情,还不如直接下文件。 所以,请国内的法律界朋友多考虑人的因素。 .......
引用第12楼maobu于2007-08-15 17:08发表的 : 其次,城管执法的法律依据缺位,造成城管执法“师出无名”。使小商小贩与城管之间经常出现争执,而这便极有可能造成矛盾的升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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