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超星 读书 找书
查看: 1477|回复: 2

[【刑事法学】] 这是基于什么法理[人质事件的索赔]?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8-31 15:39: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TOM上的消息
http://news.tom.com/2007-08-31/0021/65092023.html
韩国政府拟要求人质家属承担解决危机费用
--------------------------------------------------------------------------------
http://news.tom.com  2007年08月31日 02时04分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 随着人质事件的解决,韩国政府已经计划向当事方进行索赔,要求人质家属和教会方面承担解决危机的有关费用。

韩国媒体报道说,政府已经计划在19名人质安全回国后,向人质及教会方面要求赔偿解决此次事件的全部花费。教会方面表示,愿意承担这些人质回国的机票费用以及他们的医疗费用。

韩国政府有关负责人30日表示:“政府决定就此次事件行使索赔权,并已表明这段期间政府支出的费用应由人质家属或教会方面承担。家属和教会方面也已对此表示同意。”

按说,国家保护自己的公民是国家的责任,怎么还能要钱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8-31 15:46:53 | 显示全部楼层
Parens Patriae 的衰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8-31 18:33: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一个完善制度下的公平体现。

这些人去阿富汗,事先他们已经深知其害,国家也多次警告。况且国家还有军队执行任务,这个国家已经被塔里班定义为敌对国。同时阿富汗多次发生绑架外国人事件,结果都非常严重。在这样的情况下,这些人还是去了阿富汗。他们应该为自己的错误决定负责。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对他们进行挽救,这是一种人道主义支援,但这种支援给国家带来了很大的牺牲,使韩国外交受到了极大的危机和考验。

对国家财产造成损失的,和犯罪没有什么区别。国家只所以行使索赔权,一方面是尽力挽回一些损失。另外一方面,也是处于一种惩罚和警示:希望国人们做任何事情的时候,不要从小集体主义考虑,而是要顾全大局。不要从一个人或者一群人的思想为主导,而是要以中央精神为主导。

通过这次人质事件,韩国的国民们一定不再那么狂热的为了自己的私欲和处于某种个人的报复,而置国家利益于不顾,铤而走险,再次进入阿富汗。可能韩国的国民们,去伊拉克也会悠着点。

我觉得这次事件虽然妥善解决了。但是还是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网上读书园地

GMT+8, 2025-12-22 10:30 , Processed in 0.087769 second(s), 4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