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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4楼littlekid于2006-11-14 05:49发表的“”: 郑玉波著:《民法债编总论》(强烈要求版主加威望) 法律之窗 jintanfayuan 2006-11-11 6 97 2006-11-13 19:55 by: xiangdong luzpeng提供民法债编总论(修订二版) 专家找书 广陵王 .......
引用第8楼zhener0428于2006-11-14 09:10发表的“”: 还是请楼主明列给予威望的标准,第一是什么,第二是什么... 再有,学法律的都知道,真正的司法公正,不仅要在事实上主持公正,而且应该要让大家看到你是在公正,楼主的执法不讲究思维方法,无从预见,太过随意,而且明显带有感情色情,与作为执法者的身份不相符。 楼主的解释也不能令人信服,既然随便哪里都可以下到美国法重述,楼主为何又说正在找呢?而且,给予威望究竟是看各位会员是否想为本版作贡献,并且以实际行动为本版贡献了有学术价值同时是本版所无的资料呢?还是看各位会员找书的能力?山外有山,人外有人,版主再能,可以做到凡书必得么?规则不是为特殊人制定的,而是为普通人制定的。一种思维方式是专门找别人身上的缺点,只要找到一个就扣;另一种思维方式是看到别人的缺点的同时,还要看到别人身上的优点,判罚要逻辑一贯,前后一致,并且有合理性根据。版主还要接受大家的监督,反对随意性,是二十世纪已经提出的口号。
引用第12楼xiangdong于2006-11-14 12:55发表的“”: 无威望可以进专家找书版本可能知道的人并不少,楼上的朋友主要是发的书与专家版应助的图书跟进的太快了,或许巧合,或许那个板块有知己,也可以说是合理性怀疑吧 引用第4楼littlekid于2006-11-14 05:49发表的“”: 郑玉波著:《民法债编总论》(强烈要求版主加威望) 法律之窗 jintanfayuan .......
引用第9楼lawbew于2006-11-14 09:55发表的“”: 是啊,我发的《发一些好的法律资料大家共享,希望斑竹加威,急需威望下载本论坛好书》,总共40G的法律资料,一些也是很有价值的。大家可以看看。当然其中30G是本科教程,可能对一部分要求较高人用处不是很大。怎么发啊,这么大,转了一下地址,一点威望也没有,我觉得自己也是给论坛做了贡献的。 大部分可以在这里发,我也发了几个,这么大的资源应该不拘形式,百花齐放,才能建设好论坛。如果一味坚持只能在这里发,可能会限制论坛的发展壮大的。 同时,仅仅是书对我们法律人的学习是不够的,一些讲座,录音可能效果更好。 请斑竹考虑。
引用第10楼匆匆急草于2006-11-14 10:35发表的“”: 此帖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威望:1(littlekid) 楼主啊不要抱怨了,富有同情和爱心的版主已经给你加威,已经羡刹旁人了.但从这点看来标准和公平在版主那里仍没得到体现,不过是一种感情驱使罢了,旁人不服也是正常理性人的体现,请版主解释一下这种给分标准是否是您所说的资料稀缺性与质量性,相信版主是一位漂亮的女同学,但坚决请求斑竹公示给予威望的标准,并坚强的执行下去,随意性少一点,角度多一点,和普通会员的沟通多一点,多多征求大家的意见,公平.理性本来就是不同意见交流后的产物,知识见解可以在书本之外的其他方式获得.比如楼上所说的讲座,录音等 .......
引用第18楼匆匆急草于2006-11-14 18:28发表的“”: 我在这里对版主性别的武断猜测表示道歉,只是在对该论坛威望的标准问题的不忿由来已久,因此不是常来,碰到网友同样遭遇,一时嘴多了,看来自己太感觉用事了,so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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