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道具 举报
引用第6楼woi55于2009-03-06 23:59发表的 : 狠斗私字一闪念:这帖子俺觉得发在读书参考比较好。要不猫版给拷贝过去一份,一稿多投咱也欢迎!
引用第5楼hanvool于2009-03-06 23:57发表的 : 很明显我在逻辑思维上面需要特别加强,我会经常性地来听指舞老师和猫版的讲座,不过那几本书为什么我都看不到呢
引用第9楼fufa3310于2009-03-07 10:06发表的 : 建议指舞如歌就从诉讼中、司法中的逻辑这话题展开 .......
引用第10楼指舞如歌于2009-03-07 10:46发表的 : 我的想法是,逻辑学本身有巨大的美学价值,即使不能学以致用,即使只学会一个皮毛,欣赏一下逻辑大师如何运思也是挺享受的。这恐怕是我与fufa兄有分歧的地方。哲学专业出身的人总爱搞些不切实际的东西,这是根深蒂固的习惯,不好改,呵呵。 我承认,fufa兄强调逻辑在法律实务中的应用是非常有道理的。毕竟我们不能只审美,学以致用还是要紧的。 .......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网上读书园地
GMT+8, 2025-12-23 12:42 , Processed in 0.109786 second(s), 4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