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18楼眷恋阳光于2007-11-12 20:53发表的 : (2)攻辩。由双方2辩提问。 先由反方2辩挑选正方1辩或2辩进行pk。 根据规则,对方一辩似乎没有权利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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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15楼眷恋阳光于2007-11-12 20:50发表的 : 我不同意你的意见,我可以听你说完。我看了人家的帖子,我可以用心的回帖,并 对帖子的内容进行评价,我想请对方辩友注意,不是发帖子就叫灌水
引用第21楼依荷听雨于2007-11-12 20:57发表的 : (3)纯数字的帖是灌水帖 .......
引用第22楼ly188于2007-11-12 20:58发表的 : 版块里灌水做了一些定义,但也没有定罪啊。灌水还是可以合理的出现的啊。 版规中对于水贴的处理只有以下2处 1锁定 灌水贴及违规贴有必要保留证据的; .......
引用第24楼yu_xin51于2007-11-12 20:59发表的 : 我想,这一点应该没有疑义吧?即便讨论专业问题,也不可能全用数字
引用第26楼眷恋阳光于2007-11-12 21:01发表的 : 作为一个灌水的过来人 我深知灌水的危害,灌水会消磨人的意志,让自己变得懒惰,我想请问对方一辩,您有没有同感
引用第27楼yu_xin51于2007-11-12 21:05发表的 : 请ly188兄回答: 版规规定: 3、灌水贴 …… .......
引用第31楼ly188于2007-11-12 21:07发表的 : 你暂时没有资格提问 这贴算水贴 不过我不会追究你的罪
引用第29楼眷恋阳光于2007-11-12 21:06发表的 : 论坛许多人都对灌水深恶痛绝,曾经有人特意给我评分,评分的理由居然是 以后别再灌水了。另外,我想请问对方二辩,我们所说的灌水有罪,是指灌水对论坛的伤害和危害很大。难得说一定要法律条文上规定的,再叫有罪
引用第34楼yu_xin51于2007-11-12 21:10发表的 : 改得好快!可惜我没有截图,呵呵。
引用第30楼依荷听雨于2007-11-12 21:06发表的 : 灌水让我认识了许多才华出众的朋友,灌水使我的生活丰富多采,灌水锻炼了我的文笔,灌水中不止得到友谊,也得到许多知识,灌水是网络上美丽的风景之一。 呼吁朋友们都来灌水吧,特别欢迎到书园旧梦来灌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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