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些版本中,称得上定本的是1981年版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上、中、下)三册本(以下简称三册本)。目前在书店能见到的三册本是90年代重印本,有精装本和平装本两种。和1981年的老版三册本相比,封面由原来的暗红底变成蓝底。内容上没有变化。为什么说三册本是定本?一方面它和之前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一~五)(一下简称五册本)在文字上略有修正。比如,《四签名》第六节的标题由“根据现场,作出判断”(五册本)变为“福尔摩斯作出判断”(原文作“sherlock holmes gives a demonstration”,更改之后更符合原文表达了),“辨士”变为现在通用名“便士”,等等,都是一些细节方面的改动。另一方面此后群众出版社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或者选集都是按照这个版本翻印和选编的。
群众版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并非毫无瑕疵,仔细推敲的话也能发现一些问题,但总体来说影响不大。最主要的漏洞是某些名词、物品方面存在误解,主要是因为当时情况下译者对于西方风俗、地理、名物等不熟悉。诸如《波希米亚丑闻》里有一句原文是“he is mr. godfrev norton, of the inner temple”,给误译成“他是住在坦普尔的戈弗里·诺顿先生。”其实“the inner temple”是指英国伦敦四个培养律师的组织之一的内殿律师学院。《红发会》中“on account of the bequest of the late ezekiah hopkins, of lebannon, penn., usa”一句译成了“宾夕法尼亚州已故黎巴嫩人伊乔基亚·霍普金斯之遗赠。”这里的“lebannon”实为宾夕法尼亚州的黎巴嫩市。又如《马斯格雷夫典礼》开头描述福尔摩斯坐在扶手椅上开枪射击对面的墙壁,原文是用“his hair trigger and hundred boxer cartridges”,误译为“用他的手枪和一百匣子弹”,正确的译法应为“用他那把一触即发的手枪和百发博克瑟子弹”。博克瑟子弹是英国博克瑟(boxer)上校1867年设计的一种打靶练习的标准子弹。《住院的病人》中“king’s college hospital”翻译为“皇家大学附属医院”。“king’s college”是伦敦大学的一个学院,即国王学院,准确地译法是“国王学院附属医院”。
也有部分是上下文理解方面的失误。比如,《住院的病人》原文有这样一句:“appreciation of nature found no place among his many gifts, and his only change was when he turned his mind from the evil-doer of the town to track down his brother of the country.”群众版译作:“他对于欣赏大自然,却丝毫不感兴趣。而他惟一的改变,是去看望他在乡间的哥哥。”我们知道福尔摩斯的哥哥迈克罗夫特就住在伦敦蓓尔美尔街,他从来也不到别处去,唯一的去处就是他住所对面的第欧根尼俱乐部。这样看来福尔摩斯不可能到乡间去看哥哥。这里的“brother”有“同行”之意,指代前面的“evil-doer”(坏人)。因此,可以翻译为:他对于欣赏大自然,却丝毫不感兴趣。而他唯一的改变就是搁下城里的坏人,去追踪乡下的坏人。同篇小说还有这么个情节:“mr. blessington…and ceasing to take the short walk which had been the prelude to his dinner.”这里群众版把“dinner”翻译成午餐。可是后面说到有个病人晚上六点左右来就诊,走了之后不久,布莱星顿先生散步回来。因此可以推理出“dinner”是指晚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