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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9楼ldshusheng于2008-05-09 14:57发表的 : 财富:-10(醉乡常客) 先识字。再发帖。 你是版主,我知道,我发帖抗议,难道这也不行!? 你的“先识字。再发帖”什么意思?不识字的会来这吗? 你是版主,我明白,我说自己的心情,难道这也不行!? .......
引用第10楼天使心于2008-05-09 15:18发表的 : 不明白发一个帖讲一句话有什么意思??? .......
引用第2楼cyliugj2003于2008-05-09 11:24发表的 : 哈哈哈,“支持”!一起抗议!
引用第13楼fenglove2008于2008-05-09 17:25发表的 : 这里是读书园地,不是楼主以前水过的一些论坛!茶社是让我们读书累了之时可以放松一下的,不是让你乱发帖子的!
引用第8楼醉乡常客于2008-05-09 14:34发表的 : 楼主的特色帖: 其一: 标题:征集“妈妈,我爱你!” 内容:妈妈,我爱你! .......
引用第17楼wrin于2008-05-09 20:30发表的 : 呵呵,其实醉版对某些城管也深恶痛绝的,有帖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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