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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6月20日讯 针对社会各界的批评声,昨日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将引起争议的几项条款全部推翻,不需留半年缴存额,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不受限,同时也不会实行按月提取。
副市长质疑:为什么要限制
在昨日举行的广州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届四次会议上,广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主任委员苏泽群提出三点:“第一,我看现在大家意见最大的,就是不接受留半年缴存额,既然大家都反对,我们为了什么要改?第二,职工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不应该受限制,人家老了退休后回老家买房,我们为什么要限制?第三,凡是国家和省没有限定的,不利于职工提取的,广州都不应该设置障碍,我们又不是没钱的地方。”
苏泽群的意见得到了管委会的一致通过,会议决定废除《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讨论稿)中关于允许按月提取公积金、账户内需保留半年缴存额、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设限的条款。
“这提醒我们,要完善法制审察和民主决策的制度,要广泛听取意见,这样定出来的制度,大家才会欢迎。”苏泽群说,“下次我们再讨论什么制度,各位委员应该先问一问,市民有什么意见,而管理中心也应该先对外公示,广泛征集意见后,再提交管委会审议。”
新系统下月启用不用每次都带发票
昨日管委会会议要求管理中心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包括归集、使用等七个方面,做到透明公开。
会议同时决定,新系统按计划在下月1日上线运行。公积金中心强调,该系统不会给市民提取公积金带来变化,改变的只是归集管理模式,即由之前的委托银行管理转变为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归集管理。
据介绍,新系统上线后,市民首次办理公积金业务,还需要再提供购房发票等资料,进行资料录入,以后就可以不用每次都带备购房合同等资料去审核了。
广州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费账单公开
2008年
总额:1.65亿元
609.2万元支付在编人员工资(含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由财政按标准发放。
193万元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办公、水电、物管、差旅费等。
1.4亿多元项目支出,经市政府批准购买新办公用房,约11500平方米,其中心本部在珠江新城买了9900多平方米。已经过管委会和发改委立项。
534万元新系统升级改造费用。
239万多元新大楼交楼后发生的物业管理费,系统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修车,通信,广告费用等)。
2009年
预算:5327.55万元。
923.76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和商品服务支出;
284.78万元办公场地管理费;
258.46万元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维护经费;
189万元聘用临时工经费;
175万元业务宣传经费;
160万元邮寄个人缴存公积金对账单经费;
80万元业务成本支出。
1865万元新业务用房装修经费;
380万元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经费;
208.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
200万元缴存单位专职人员培训费;
115万元业务审计费用;
72万元办公场地改造。
焦点问答
为何酝酿留半年缴存额?
此次争议最大的是“留半年缴存额”,曾有说法称可能是公积金的余额不足以支付每月的提取额。苏泽群否认了“入不敷出说”,他认为广州上一年度公积金的余额高达250亿元,“一点都不担心资金会有问题。”
而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夏卫兵表示,新政初衷是想让大家提取公积金更方便。“因为新系统上线后,可以做到一月一取,但考虑到公积金要有互助性,要帮助低收入家庭,就提出了留半年缴存额。否则大家每月提空账户,公积金可能就成了高收入人群的避税工具,从而失去了意义。”“其实现在的政策,大家也是至少半年才取一次。”夏卫兵称。
公积金管委会官员超标?
在昨天参会的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届委员名单中,记者发现26名委员中有14人挂着政府部门负责人头衔。按照国家规定,政府部分负责人和有关专家加起来,只能占约1/3比例。对此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解释称,名单中有来自人事局、审计局、监察局、工商局、经贸委、地税局的委员,尽管大多数是“局座”,但他们只是作为单位代表,代表着公务员队伍。除开这些人,是符合1/3比例的。
每月6亿缺口从何而来?
此前夏卫兵曾向记者介绍,目前每月广州公积金“入不敷出”约6亿元。昨日夏卫兵纠正说,当时他只是向记者举例,其实并非每月如此。夏卫兵说,房地产交易具有季节性,在某些交易高峰期的月份,就可能出现提取额、贷款额总数大大高于新增缴存额的情况。但他也承认,这种计算并没有加入当月还贷数,因此并不准确。 (本文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游星宇 王卫国 通讯员 鞠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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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将引起争议的几项条款全部推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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