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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电脑】] 曹林:财产无保障 财产税是个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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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7 19: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曹林 评论作者
又有专家建议收财产税了。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建议,推进财税体制改革,适度开征财产税和遗产税等税种,减少创业、就业税收,通过税收的二次调解,缩小贫富差距。(10月25日《人民日报》)“缩小贫富差距”的目标,听起来很美,可“适度开征财产税”,又让人听起来觉得心惊肉跳。
不得不感慨,当下政府在制度安排中有一种很不好的倾向,就是对税费有一种强烈的依赖。许多地方已经养成了一种很坏的习惯,一旦遇到某个难题时,不再尝试其他治理思路,首先想到的解决途径就是收费和加税,美其名曰“从经济手段进行控制”。从经济手段进行控制”,装点着经济学理论术语的理由是那么冠冕堂皇,以至于让政府在面对社会问题时变得无比偷懒,再也不费心考虑其他途径,动辄就是设立新税。更可怕的是专家也是那么体贴政府,知道政府闻税则喜,所以动辄建议增收某种税。
再来看看这个财产税正不正义?财产税是所得税的补充税,是在所得税对收入调节的基础上,对纳税人占有的财产作进一步的调节。你拥有的财产越多,就须交越多的财产税,重点征税对象是富人,是一种调节贫富差距的税。可是,几乎征收每一种税的时候,都会强调“以税收调节贫富差距”,可由于富人有强大的避税能力,实际上最后这些税收都落到了工薪阶层身上。比如个人所得税,主要是调节收入差距的,可实际上工薪阶层税收占到了个税总收入的50%以上。财产税作为个税的补充税,难免这种“工薪阶层成冤大头”的结果。调节不了收入差距,只不过是政府增加收入的一种手段。
再来拷问财产税本身的正当性。对于公民来说,财产税实际是一种重复征税,公民在赚钱时,已经向国家交纳了个人所得税,然后用这些钱购置汽车和房屋,又向国家交给了无数相关税费——— 最后,因为你拥有了汽车和房屋这样的财产,你还须为这些财产交纳财产税,这已经是第三重的纳税了。而且,实际上当下公众已经在承受很多种形式的财产税,比如车船税就是一种财产税,拟征收的房产税,也是财产税,这财产税还要怎么征呢?既有的税收体制下,再新征财产税是很不公平的,起码要对公众的原有税负进行调整,取消相当一部分重复征收的苛捐杂税。
再说了,在我们的法律语境下征这种财产税,很有点儿可笑。西方许多国家征财产税,因为公民的私有财产能受到法律的保障,公民能从自己的财产保获得稳定的保障——— 为这种稳定的、受法律保障的财产纳税是正当的。可是,我们公民的私产并没有得到很好的保障。比如作为最大私产的房屋,最大的产权不过只有70年,为70年产权的财产支付财产税,是不是很不公平。而且,即使70年,很多时候也得不到保障,一声拆迁令下,房子很容易就被推土机推掉了,这样的税负对房主当然是不公平的。征财产税之前,还是先问问公民私产能否得到起码的法律保障。
报道说中国民众税负沉重,有专家说中国人的税负痛苦指数世界第一。民众税负这么重,还是与民休整,10年不增新税吧。要增调节收入的新税,起码先要对旧税进行一番清理。

http://view.news.qq.com/a/20101027/000035.htm

中国人的税负痛苦指数世界第一,因为我们的私有财产没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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