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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前门房管所爆拆迁窝案 门道当房子出租骗领拆迁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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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9 21:41: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千龙—法晚联合报道(记者付中)将废弃的门道和没法住人的棚子当成“房子”租给房管所职工,以房管所名义出虚假证明欺骗拆迁指挥部……在前门拆迁过程中,前门房管所爆出拆迁窝案。
  记者今天获悉,渎职窝案的余犯兰某被法院认定构成滥用职权罪,但免予刑事处罚。

  2008年,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专项工作,查办“城市建设规划管理及房地产管理活动中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案件”。原崇文检察院反渎局确定了“前门一号工程”中的危旧房回购和拆迁这条主线。

  2008年10月,原前门房管所所长马德友(已获刑)被抓获,前门拆迁窝案曝光。

  据调查,2005年初,马德友将不具备居住条件的某平房院内的一处棚子和另一处平房院内的门道,分配给房管所职工兰某和陈某,并以二人亲属名义办理直管公房租赁契约,使二人获得个人承租权。

  马德友还亲自出具虚假证明,欺骗拆迁指挥部。事后虽然拆迁单位发现了问题,拒绝给付拆迁款,但马德友的行为严重干扰了前门危改地区正常的拆迁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通过侦办马德友案,侦查员又发现了原前门房管所管理组组长王秀英及原房屋管理员陈少毅滥用职权线索,对二人立案侦查。

  经查,王秀英故意违反分户的标准和条件,擅自指使陈少毅将丈夫承租的一处直管公房办理分户手续,假借其外甥女名义承租分户后的5.1平方米直管公房,并以其名义非法获取拆迁款13万余元。

  陈少毅在任职期间,故意违反规定,将某平房院内一处废弃门道以正式直管公房的形式交给同事王某承租,使其获取拆迁款16万余元。后陈少毅以同样方式为同事张某、姜某办理直管公房承租手续,使其分别获取拆迁补偿款37万余元、36万余元。

  2005年1月,陈少毅擅自办理兰某承租的某简易楼内一套单元房的离婚分户手续。为躲避房产内控规定,他填写虚假分户日期,还受兰某指使篡改法院民事调解书的生效时间,使兰某之夫获取拆迁款7万余元。

  由于构成了滥用职权罪,原崇文法院分别判处马德友等人有期徒刑2年、1年不等。

  因涉嫌犯滥用职权罪,原前门房管所管理员兰某2010年5月31日被取保候审,2010年10月9日被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兰某在任职期间,明知涉案房产即将拆迁,故意违反内部控制禁止办理新建手续、分户条件等相关规定,为本单位职工办理废弃门道的承租手续,致使房屋拆迁款被单位职工及家属个人领取,给相关单位造成损失共计20余万元。

  法院认为,兰某的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兰某部分犯罪行为系执行单位领导意图,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相关链接

  直管公房是国有财产

  据原崇文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介绍,直管公房是国有财产的一种特殊形式,房屋所有权属于国家。

  房屋管理局是直管公房的管理机关,由其所属的房管所负责直管公房的租赁、变更、分户、维修等管理工作。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成立后,中心受政府委托,授权管理直管公房,履行原有管理职能。

  直管公房作为承租标的物,只具有使用价值而无法以货币形式计算价值,只有在拆迁过程中经过评估,其货币价值才得以体现。
http://report.qianlong.com/33378/2011/01/09/2540@6525465.htm
违法欺骗的事情不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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