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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南京四学者激辩“群租”利益纠葛 专家建议进行价格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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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0 15: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京四学者激辩“群租”利益纠葛

  “群租”已成为社会上不可规避的话题。面对“群租”,既有支持者,也有反对者。上周六,金陵晚报作为都市报唯一受邀媒体,参加了江苏教育电视台大型民生思辨节目《现在开讲》的现场录制,来自南京高校的四位学者在现场对“群租”背后的利益纠葛展开了激烈的争论。

  教授也曾“群租”

  “我年轻的时候也跟许多人合租过房子,那时候18平方米的屋子里住了4个人,如果按照现在南京市的最低住房面积,肯定是‘不及格’的。”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朱强回忆当年,感慨万分。

  记者了解到,现在对“群租”的概念并非指几个人合租,而是一种“蚁族”生活的写照,比如一个几十平米的两居室,里面住上七八个人。在现场,就有这样一位“群租”族,60平方米的房子里住了7个人,每个人所拥有的“家”也就是一张床。

  “‘群租’不是最好的方式,但是在目前的房价之下,对于低收入者来说是最实用的方式。”朱强认为。

  矛头直指暴利房东

  “我反对‘群租’,当然我指的不是两三个人租一个两居室房子的合租行为,我的一些学生在北京,也是合租的,包括我的女儿都在外面跟别人合租房子,我指的是在房东为获得更多收益的前提下,将不大的房子分割给多人居住的行为,这本身就侵犯了他们的居住权。”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邱鹭风坦言,近日,住建设部出台了《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她很支持这个办法,“很明确,出租住房的,应该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已经非常明确地对房东提出了要求。”

  邱鹭风认为,“群租”的背后是房东和二房东为了抬高租金导致的,“我们的物权法也有规定,完全可以召开业主大会来协商,如果大部分人是反对的,就应该禁止这种行为,并且我建议政府采取租金指导价来遏制这种行为。”

  她的观点也得到了南京晓庄学院博士吴翔的认同。“我觉得一定要增加廉租房的供应,遏制房东的暴利行为。”吴翔表示。

  此外,邱鹭风还提出要尽快征收房产税。记者注意到,昨日,在重庆市“两会”上,已经确定了在“十二五”期间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

  三层构造解困房价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学院教授邱建新则指出,在房东获得暴利租金的背后,则是房地产市场结构性供给不平衡导致的房价高企。记者调查发现,目前部分房东将房屋出租是为了减轻贷款压力。在南京工作的白小姐,在结婚前贷款购买了一套单身公寓,婚后搬入老公家,就把单身公寓出租了,“还到现在,每个月的房贷也不多,租金正好可以抵上房贷,我们都是工薪阶层,能减轻一点压力总是好的,并不是要收取多高的租金。”

  “住房不能完全免费,但也不能完全市场化。”邱建新认为,我国自古就有“居者有其屋”的说法,住房应该是准公共产品,“我们可以分成三块来做:一是针对一般收入群体的经济适用房,二是面对夹心层的廉租房,三是面向高收入群体的商品房。”

  他解释,在经适房上,政府可实行土地划拨,来解决地面楼价居高不下的问题;商品房则依然采取目前的招拍挂制度,“廉租房,我建议政府可吸收社会资金,比如民营企业,来解决问题。”
专家:政府可以尝试对房屋租金进行价格干预

  “政府可以尝试对房屋租金进行价格干预”、“应该赶紧开征房产税,促使大量的空置房源投入租赁市场”……8日,来自南京、北京两地数所高校的专家学者做客江苏教育电视台《现在开讲》栏目,就日前住建部“限制群租”新规的可行性,展开了热烈讨论。

  住建部去年12月出台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规定,从今年2月1日起,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这一规定无疑给时下流行的群租现象兜头泼了盆冷水,也引来了各方热议:一部分饱受“群租”之扰的市民拍手称快,而那些迫于经济压力不得不选择群租的“蚁族”忧心忡忡,还有中介表示这将间接推高房屋市场的租金。

  作为网上“反群租联盟”的发起人之一,中国人民大学教师许颖对这一新规十分支持。她说,一些“二房东”为了获取最大利益,将房屋人为隔断,多人共居一室,加上管理上的缺位,带来了一系列治安、消防和卫生隐患,也或多或少地对相邻住户的利益造成了影响。她表示,政府对其进行规范管理非常正确,至于“蚁族”的去向,则可以通过加快建设廉租房给予安置。

  “新规并没有禁止群租,只是对其加以限制,比如不允许在房屋内私自打隔断,并对人均最低租住面积进行界定等,因此符合规定的合租、分租都是可以的。”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邱鹭风强调。对于限制群租后可能带来的房租上涨问题,她表示,不能够“因噎废食”,如果不对群租进行规范,部分房东只会变本加厉地追求利益最大化,更加肆无忌惮地涨房租。相关部门可以参照一些欧美国家的做法,根据各地情况,按区域制定“租房指导价”,对房租进行管控,抑制房租不理性上涨。此外,她还建议房产税尽快“落地”,这样可以促使大量的空置房进入租赁市场,把虚高的房租“拉下来”。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学院教授邱建新则认为,作为百姓重要生活资料的自用住房,实际上带有准公共产品的性质,让百姓“居者有其屋”,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对贫困阶层,应该利用土地划拨的方式,建设起经济适用房供其居住;对住房保障制度无法覆盖到的中低收入群体,也就是“夹心层”,政府可以吸纳一些社会资金进来,做一些公益性质的廉租房解决其需求;而对于那些经济条件比较好的人群,则继续完善土地“招拍挂”制度,通过市场化方式建商品房向其出售。
原文:http://jsnews.jschina.com.cn/nj/201101/t611403.shtml
群租在火灾、违法犯罪等方面的安全性问题确实存在,但这也是很多低收入人群的无奈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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