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超星 读书 找书
查看: 220|回复: 0

[【社会视角】] 《南方都市报》-陈氏慈善为何在台改弦更张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30 21: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联合早报网讯)台湾旺报报道,评论解读大陆媒体也注意到陈光标来台行善捐款所引来的争议,大陆时事评论员对此事的评论,颇值得我们了解,除了认识大陆社会的多元意见外,也可以反思我们自己的视角。

  对大陆民众来说,应该是看过很多次这种「陈氏慈善」了,所以并没有大惊小怪。实际上,陈光标在大陆行善行为比这还要高调得多。

  让人印象深刻的有:捐钱前一定要将钞票叠成墙拍照;受捐者要一个一个排队上台领钱;甚至鞠躬道谢等等。在现代人看来,颇有嗟来之食的感觉。不过陈选择这样做慈善也是没办法的事。

  以大陆目前的慈善环境,你真要找一些值得信任的专业组织来替你安排捐款,也确实很难找到几个合格的。所以最后索性当面发钱!「陈氏慈善」凸显的是我们慈善公信力的缺失:捐款者信不过捐赠对象,捐赠对象也信不过捐款者;以及慈善捐助的不规范、慈善组织的不发达等一系列问题。

  吸引目光无可厚非

  这次到了台湾,「陈氏慈善」却被人认为「奇特」,大抵是因为台湾很少人这样做过。平心而论,善心就是善心,捐款就是捐款,能够帮助到有需要的人才是最实在的。即使陈这样做的目的真的是要吸引媒体目光,甚至是为了下一步投资做准备,也无可厚非。

  人们做慈善的动机本来就是多种多样的,要求太多,就只有圣人能做慈善,也就没有什么慈善了。实际上,近年来陈光标除「发钱」外,更多的还是向全国老少边穷地区的困难群众和希望学校捐款捐物。

  「陈氏慈善」遭遇的尴尬表明了两岸慈善意识之间的差距和对慈善理解的不同。「陈氏慈善」表达的是传统的「富而乐施」、「扶危济困」的精神。而在台湾的社会体系中,慈善的意义要更进一步:慈善被视为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出于自愿的相互帮助。

  在这样的平等主体的互助中,受赠者需怀感恩固然是题中应有之义,但至于他们采用何种方式去表达感谢乃是出于他们的自由选择;而表现出对受赠者的尊重也是慈善者本身的义务。如果某种原始而粗糙的慈善方式使得受助者完全曝光在媒体镜头之前,对其隐私、尊严都有所伤害,就失去了慈善的本意。

  台湾慈善更有规范

  我们都应看到:台湾的慈善公益活动管理确实比大陆更为规范。不但「陈氏慈善」所担心的公信力问题其实并不存在,更有一些台湾本土约定俗成的慈善方式可以用来参照。在这种情况下,改变较为原始的直接发钱的慈善方式而代之以更人性化、更温情的慈善行为,在条件上是成熟的。

  事实上,「陈氏慈善」已经开始在台湾改弦更张了。陈就特意澄清道:「往常捐款,都是爱心人士站在台上,受助者挨个上台领。而我们这次将走下台,先鞠躬致意,再送上红包,整个过程不会让人有不舒服感觉,因为我们是去感恩。」同时,对不愿意露面的困难群体,陈光标说,他们将主动入户送红包。如果真能如此,则说明捐助者和受赠者、组织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已经形成。

  同时,到台湾做慈善而采用更加尊重的方式,在让台湾民众感受到大陆企业家的善意的同时,对刚刚进入慈善领域不久的大陆慈善家群体自己也是一种教育和提升。

  (摘自《南方都市报》2011-1-27,作者唐昊为华南师范大学副教授)

来源:http://www.zaobao.com/wencui/2011/01/taiwan110130g.shtml
理由:希望慈善在大陆越来越人性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网上读书园地

GMT+8, 2026-4-5 00:49 , Processed in 0.088733 second(s), 5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