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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西安调查近半男性反对夫妻互查财产 女性多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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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4 09: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闻背景 《济南市妇女权益保障若干规定》近日经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明确规定,夫妻一方持结婚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可向工商、住房、车辆管理等部门申请查询另一方财产状况。这一规定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

  西安近半受访男性反对

  “夫妻可互相查询对方财产,你会同意吗?”昨日,记者在西安街头进行问卷调查,在接受问卷调查的20多对夫妻、“准夫妻”中,75%以上的女性选择“赞成双方财产公开可查”,而近半男性表示“我反对”。

  “是不是共有无所谓,我更关心他到底有多少我不知道的财产。”昨日,选择“赞成可查对方财产”的曾女士说,或许通过这样的方法,她和姐妹们就能更方便地“捍卫婚姻”。

  曾女士夫妇长年在商海打拼,对婚内共有、私有财产早已经做了界定,但是几年来,闺中好友的“婚变”,也让她对平日老实的丈夫起了疑心,“我愿意相信他,但是需要有证据说服我。”

  如果有了这样的一条规定,曾女士说,她就可以在“不惊动他”的情况下了解丈夫房产、车辆等具体情况,“没有我不知道的房子、车子,起码我可以放心地告诉自己,‘他没有变坏’。”

  而该规定在网上也引发热议。网友“学会淡定”说,财产公开可查询,是双方互相信任的标志,“我对她没有隐瞒,所以不怕查。”但另外一些网友则认为,互相信任就不应该去怀疑对方,“真正信任就不应该去查对方资产。”而一部分网友更是调侃道:“只许我查他,不准他查我。我查他是为了证明他对我是坦诚的,他查我就是对我不信任!”

  相关部门:私人无法查询他人信息

  对于济南的新规定,昨日,西安市工商行政、住房保障、车辆管理等部门均表示,西安并没有相关规定。目前,对于公民个人名下房产、公司、车辆等财产情况,其他个人均无法查询。除此之外,如果公安、法院等因为案件需要,可以进行查询,但绝不对外公开。

  而在市内多家商业银行,客服人员表示,私人无法通过身份证明等方式查询他人的账户资料,“除了配合公安、司法等机关进行查询外,对于账户余额等信息,客户需要使用账号和密码进行查询。而对客户在银行的账户数目、总资产等情况,除特殊情况,银行绝不会透露,他人也无法进行相关查询。”

  律师看法:必要时借助公权力也可查询

  “虽然夫妻结婚后共同生活,但是夫妻仍旧可能会有一部分财产属于个人财产。”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王奎表示,目前夫妻间“个人财产”界定确实很繁复,但是“一旦属于个人财产,其私密性就必须得到尊重,即使是夫妻,也不允许查询对方的财产状况。”

  在王奎律师看来,“夫妻互查”这样的“私人查询途径”似乎没有必要。他表示,如果夫妻在离婚诉讼期内,不能自行收集夫妻共有财产证据,“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而法院有权力对于个人财产进行调查,所以通过公权力介入调查完全可以满足需要。”
http://cul.sohu.com/20110131/n279172032.shtml
夫妻关系应该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个人认为这种夫妻可以互查财产的法律规定并没有什么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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