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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职能部门不能“让价格欺诈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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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5 08:18: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日,广州市物价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将无良商家惯用的13种价格欺诈伎俩逐一起底,其中,虚构原价假打折是最常见的价格欺诈。此外为:两套价格、模糊标价、虚夸标价、虚假折价、混淆销售处理商品、模糊赠售、隐蔽价格附加条件、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谎称价格诱骗交易、质量与价格不符、假冒政府价格。(《广州日报》2月3日)

对于捍卫消费者的价格权益来说,物价、工商等部门就是卫士与依靠。而这些价格卫士要保卫消费者的价格权益,避免消费者在不知不觉中就遭受种种欺骗,蒙受损失,首先要能够搞清楚“价格敌情”。让人高兴的是,价格卫士对于相关的“价格敌情”了如指掌。如果他们对于相关“价格敌情”一问三不知,还能放心消费吗?

让人纠结不已的是,如今一方面价格卫士对于“价格敌情”了如指掌、心知肚明;但是,作为消费者,我们并没有因此而避免被不良商家的种种价格欺诈行为击中的遭遇。既然相关部门知道了不良商家会采用那些价格欺诈行为坑害消费者,那么,为什么不主动出击,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大面积伤害消费者,而是“让价格欺诈飞”?

就说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家乐福价格欺诈行为,在物价局对于种种价格欺诈行为如数家珍的广州也不是“白茫茫一片真干净”。《信息时报》1月28日报道,记者在家乐福员村店克林莱橡胶手套摆卖区已经找不到MI码的价格标签,只有M码和S码的;《新快报》2月2日报道,记者近日也收到许多市民投诉,称他们都在不同卖场遭遇了价格欺诈行为,随后在记者的关注和陪同下,才成功地退回了多出的钱。其中包括吉之岛广州大道北店错标胡椒粉多收60多元、番禺大道某会员店的“价签标低结账收高”等。可见,在广州市物价局将不良商家的价格欺诈伎俩公之于众的时候,大名鼎鼎,最近又复臭名昭著的家乐福在广州的价格欺诈行为,还是处于一种“继续操练”的状态。

一方面是价格卫士对于“价格敌情”心知肚明,而与之对应的却是不良商家的价格欺诈依然我行我素,这样的现状,未免太不正常了。

作为相关的职能部门,如果对于不良商家的价格伎俩浑然不觉,那是一种严重失职;而如果对此“敌情”倒是了如指掌,可是却只进行曝光,进行“温馨提示”,那些行为还是在发生着,那就是一种职能的错位,——跟那些根本不了解相关情况的部门相比,不过是五十步与一百步的关系。[作者:陈家沛]

http://news.ifeng.com/opinion/ec ... /04/4559098_0.shtml

在GDP主义下,职能部门对经济违法行为过于放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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