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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在南宁购房将有条件 限购令或改变市民置业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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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6 12:01: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邕八条”的出台,从购房者角度,简单地可以这样来理解:无论你是南宁人,或是外地人,在南宁买房都受到“邕八条”的约束,有可能你只能买得到一套房子,有可能你买不到一套房,这在一定上打击了炒房的投资客,也可能改变不少人的生活,那么,“邕八条”具体还有那些内容呢?
   【南宁籍】有一套住房者限新购一套
  读者:陈先生在东葛路已经购有一套住房,他是南宁市户口,父母是外地人,为了方便赡养老人,陈先生刚准备今年再买一套小房,留给父母将来到南宁养老时居住,“限购令”一出,陈先生就不知道自己这种已经有一套住房的人,还能不能再买二套房。
  解读:根据“限购令”的规定,在限购期间,像陈先生这样有一套住房的人还是可以再买房的,只需要如实填报《居民家庭购买商品住房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并提交《申报表》、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未婚证明由购房人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出具)等有关材料,便可以在南宁市市区范围内限新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对于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南宁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向其出售住房。
  【外地籍】无一年纳税和社保证明不能购房
  读者:“我是来南宁做生意的河池人,已经在南宁有了一套房,限购令出台后,我还能买房吗?”朱先生是外地人,没有南宁市的户口,已经拥有了一套房的他也想知道自己还能不能再出手。
  解读:“限购令”提出,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南宁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内累计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南宁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向其出售住房。
  【时限】“限购令”执行有时限,将执行一年
  读者:“全国不少城市都出台了‘限购令’,不少城市的‘限购令’是暂行的,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南宁市出台‘限购令’有无时间规定呢?”市民罗先生的户籍一直无法迁到南宁来,而目前他购买了一套房子,准备想买一套房子给父母住,他担心限购令会让他一直买不了第二套房。
  解读:根据规定,“限购令”将于2011年3月1日起实行,至2012年2月29日止,历时一年。而如果国家、自治区另有规定的,则按规定执行。
  【认定】限购住房以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读者: “我是今年2月份购的房,还没有拿到房产证,像我这种情况属于限购范围吗?”目前在民主路租房居住的刘小姐,前两天刚刚在望州路看中一套在建商品房,交了房款,签了合同,新房还没拿到手,刘小姐也想知道自己在不在“被限”的范围呢。
  解读:限购令规定:限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以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限制购买二手住房的,以受理转移登记时间为准。购房人在办理买卖合同备案、房屋登记手续时,应提供30日内出具的房屋登记信息查询证明。居民家庭已拥有住房数量以新购房时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权属登记记录、商品住房预售合同备案记录及已受理的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交易申请记录为准。
  在“限购令”实行之前 ,已经购买商品住房但未进行合同备案或转移登记的,应在该政策实行之前申请办理上述手续,如未及时办理的,将按“限购令”规定执行。
  【申报】限购期间,购房者要填申报表
  读者:杨先生几年前和妻子在南宁共同买了一套住房,今年他们想再拿出一点积蓄,再买一套房子给父母住,他不禁要问,限购令执行后,他们买房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填写什么资料?”
  解读:“限购令”正式施行后,限购期间,居民家庭购买商品住房时,应如实填报《居民家庭购买商品住房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并提交《申报表》、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未婚证明由购房人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出具)等有关材料。非同一居民家庭的两人以上共同购买商品住房的,应分别填写《申报表》。购房人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由其承担责任。
  另外,规定提出,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应当加强审核,在受理商品住房合同备案或房屋登记申请时,应核验《申报表》和购房人的相关证件、材料,凡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
  【卖房】房屋销售方有对购房者告知义务
  读者:“我是一名房屋销售人员,‘限购令’正式实行以后,对我们的工作会有哪些影响呢?”张小姐是南宁市一楼盘的售房小姐,平时的主要工作就是向客户介绍房型,带客人看样板房,为客人计算房价等,那么限购令对她有什么要求呢?
  解读:像她这样情况,“限购令”执行后,她的工作可能要增加了。根据规定,在限购期间,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在售房场所、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张贴限购政策,供购房人查阅。在签订购房合同前,应履行对购房人的限购政策告知义务;签订购房合同时,应核验购房人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的复印件与原件相一致的情况,核对《申报表》所填信息内容,并在所收取的上述证明、材料及《申报表》加盖企业印章,作为办理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或房屋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对于违反本通知规定,或因未履行告知义务,或与购房人串通、提供虚假材料、证明、信息的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并由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暂停其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或交易申请,将其违规行为记入企业和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给购房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买房】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
  读者:细心市民梁先生告诉记者,他刚刚参加工作,家中还有爸妈和还在读大学的弟弟,那么,按照限购令规定,他和弟弟买房子,算不算新增的“居民家庭”住房。
  解读:“限购令”中多次提及‘居民家庭’这个名词,按照“限购令”,居民家庭的成员包括购房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

http://news.gxnews.com.cn/staticpages/20110216/newgx4d5b05cb-3606684.shtml

话不清,道不明的限购令,只是有什么用?房价还是会长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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