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超星 读书 找书
查看: 182|回复: 0

[【其它】] 北京新增八类烟花爆竹禁放地点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2-17 14:43: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除《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一条所规定的八类禁放地点以外,以下区域列入禁放地点和区域:

  (一)依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明火的区域和场所;

  (二)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报社等重要新闻单位;

  (三)电信、邮政、金融单位;

  (四)城市路网的桥梁(含立交桥、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及地下空间;

  (五)大型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大型停车场;

  (六)建筑工地,房屋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

  (七)设有外墙外保温材料的建(构)筑物全部列入烟花爆竹禁放范围,其中属于重点消防单位的高层建(构)筑物及其周边6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其他10层以上或高于24米以上的建(构)筑物周边3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

  (八)消防救援难度大的平房密集区,停放车辆多、燃放空间狭小的居民小区。此类禁放地点和区域由街道、乡镇具体组织设置禁放标志。

  ——摘自《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http://news.sina.com.cn/c/2011-02-17/100921969085.shtml
城市里放烟花还是比较危险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网上读书园地

GMT+8, 2026-4-16 06:05 , Processed in 0.108366 second(s), 5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