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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银行强行开通收费短信 消委:此举涉嫌"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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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2 08:4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华龙网讯(记者 姜涛 实习记者 严薇 实习生 冯博)随着手机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市民习惯使用手机短信功能开通各种增值服务,但消费者在开通服务的过程中,一定要谨防短信中的“消费陷阱”。昨日,渝中区消委发布消息称,有市民向消委投诉在使用某银行卡的过程中,接到服务短信,被强行开通了一项有偿服务。渝中区消委会秘书长朱晓霞称,银行此举涉嫌“霸王条款”和不公平竞争。

银行强行开通有偿服务

“银行发一条短信告知,就帮消费者强制开通了必须每月付费的服务。”渝中区消费者戴先生日前遇到了这种烦心事。戴先生告诉记者,他办理银行卡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交房屋按揭,办卡时并未申请接收该银行的任何短信服务。

但就在2月16日上午11点左右,他接到了我市某银行发出的一条服务信息:“为方便您准确还款,我行将向您提供扣款账户余额不足提醒、贷款扣款成功通知、预期提醒、扣款账户资金变通通知等短信增值服务,每月3元;首次开通,免费体验一个月。如不需此服务,请在收到短信3天内主动致电取消。”

戴先生很纳闷,因为他办卡时没申请过任何收费服务。按这条短信内容所说,戴先生收到该短信时,这项收费服务已经开通了。如果戴先生不主动取消,每月都会被扣费。

“这种短信太霸道了。”戴先生随即向渝中区消委投诉。

消委称其涉嫌“霸王条款”

渝中区消委会工作人员接到戴先生的投诉后,经过调查取证,证实戴先生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这条短信确实是在戴先生未知情的情况下发送的,并在不要求他回复的情况下,强制性开通有偿服务。这家银行的做法已经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银行的行为实际上已经涉嫌‘霸王条款’。”朱晓霞称,该银行的行为属于针对特定消费者,开通指定的增值服务,已经涉嫌不公平竞争,扰乱市场秩序,剥夺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并有强制性消费和设置“消费陷阱”的嫌疑。

消费者应及时向消委投诉

“这类强制消费的规定,以前在通讯行业出现过,在金融行业出现还是首次。”朱晓霞告诉记者,最容易受这种强制消费短信侵害的,是中老年消费者。

朱晓霞解释说,对很多中老年消费者来说,手机只是接打电话的工具,大多数人不会收发短信。如果他们接到银行方面的此类服务短信,很容易就会在不知不觉中被银行强制扣费。

“这种行业内的‘霸王条款’,一旦出现,必须得到及时纠正。”朱晓霞介绍,渝中区消委会与被投诉银行沟通后,银行方面已经认识到了问题,并主动联系消委会,全面纠正错误。

渝中区消委会提醒消费者,以后遇到此类“霸王条款”,消费者应及时向消委会投诉,消委会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律师说法

若被扣费可要求退还

昨日,记者就此事咨询了重庆立源律师事务所主任刘霓虹律师。

刘律师说,银行向消费者发服务短信的行为,从《合同法》的角度来说,属于一种要约行为,但这种要约行为没有得到消费者的承诺,所以,这样的合同在法律意义上是不成立的。消费者接到类似短信后,可以不予理睬,如果在下个月被扣费,消费者可以依照《合同法》,要求银行方面予以退回。

记者 姜涛 实习记者 严薇 实习生 冯博

http://cq.cqnews.net/html/2011-02/22/content_5751071.htm

资本家设陷阱骗你没商量。通常这些混帐企业会送你一个月免费使用期,诱你先上钩,但你想脱钩就难了,颇费周折。当你想取消时,你会发现,你根本就没有空闲,或者取消服务非常难以操作,网上银行设置的非常隐蔽,让你看不明白。费了半天劲,你找不到如何取消的方法或不确定是否取消成功。空气是脏的,天是灰色的,尤其在重庆,这是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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