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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入室窃贼见美妇欲行不轨 适逢女子来例假未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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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 18:54: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推荐理由:贼性能改
来源:http://news.zj.com/detail/1329770.shtml
    潜入民宅盗窃,又打起房内熟睡的年轻貌美女主人的主意,起色心,欲奸淫她,还好女子来例假,窃贼只好作罢。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指纹比对,恰巧与之前的强奸案留下的一枚指纹一致,终于牵出侥幸逃脱的一只大淫虫。日前,福州台江区法院以盗窃罪、强奸罪数罪并处李某8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4岁的李某,四川省西充人,因盗窃犯罪坐过牢,出狱后,仍不思悔改,还变本加厉,专门从事盗窃犯罪,而且次次都是夜半入室,2007年初,李某从四川老家来到福州后,就故伎重演,同年4月18日凌晨2时,李某用作案工具顶开台江区上海新村某座一居室客厅北侧窗户的铁栅栏,在屋内开始四处搜猎值钱物品。至女事主睡房行窃时,借着月光,眼前熟睡且年轻貌美女事主的容颜,钩起李的色心,为了控制被害人,他顺手摸起屋内一把水果刀直指对方,另一只手则开始猥亵。孤单无助的女子怕遭身体侵害,只好忍气吞声,正当李某欲强奸之时,发现对方来例假,只能悻悻作罢。李某逃离之时,还不忘虏走被害人的现金、手机等财物,但是,丢弃的水果刀白色手柄上却留下了一枚作案的指纹。

  接下来,李某采用同样作案手段,在福州鼓楼区、台江区一带频频作案。

  2010年6月30日,依然是凌晨,李某采取相同作案手段,在台江区红庆里新村某座的单元房内第八次作案,其狂扫屋内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手机、现金后,狐狸终于露出尾巴,台江警方经过缜密侦查,顺藤摸瓜,于同年7月1日在李某的暂住处,将其人赃俱获。归案后,公安机关经过指纹比对,不仅破获了李某的盗窃案件,还抖出李某之前入室盗窃时,强奸事主留下的未破悬案。(记者江方方通讯员强振超陈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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