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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时事】] 李德伟:剽窃和抄袭是扼杀创新的毒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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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7 08:46: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李德伟:剽窃和抄袭是扼杀创新的毒药——评清华大学教授蔡继明对我的关于“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理论”的剽窃
时间:2011年3月15日 作者:李德伟(国家工商总局行政学院教授) 来源:学术批评网
关键词:


自“文化大革命”以来,中国知识分子从被改造的屈辱地步一下达到享受敬重的时代,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学者一直是以对他人进行革命的革命者的形象出现的。然而,现在中国知识分子应当是开始进行自我革命的时代了,知识分子缺乏自我约束的现象已经到了祸害社会的程度,其中最主要的是世界闻名的剽窃和抄袭。

前不久,清华大学汪晖剽窃事件至今没有得到认真处理,全国几十个学者联名要求清华大学认真处理汪晖剽窃,居然没有任何反应。现在,我在此公开揭发清华大学蔡继明教授剽窃我关于“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理论”。

蔡继明先生多次以此剽窃之作申报“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在我直接指责他剽窃我以后,蔡继明还继续欺骗评委会,公然声称,没有任何人对他是“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理论”的创新者提出异议。

蔡继明教授声称他的“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理论”是在1988年提出的,可是我1986年到国家经委前已经向中央经济管理部门提出要实行“生产要素经营责任制”,其中,明确提出组成生产要素系统的所有必要要素都参与了价值创造,应当按照其贡献进行分配。

蔡继明教授说他们的理论“揭示了按劳分配理论与社会主义实践的矛盾,阐明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原则是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该理论以广义价值论为基础,在坚持价值决定与价值分配相统一、物质财富生产和社会财富创造相统一、生产关系与分配关系相统一的基础上,论证了在完善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生产要素都参与了社会财富的创造,社会财富是按照各生产要素所做出的贡献分配的。根据这一理论,非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不等于剥削,而作为无偿占有他人财富的剥削本身恰恰是对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原则的偏离或否定,剥削与私有制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因此,只要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消灭剥削,与保护私有财产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就可以并行不悖。”

这几乎是一字不漏地抄袭我在1987年在《经济日报》《光明日报》《管理世界》《经济研究参考资料》等公开发表的几十篇关于“生产要素联营制(后来改称为“泛股制”)”的理论阐述。

如果说我与他还有什么不同的话,那么,只是我比他们限于分配关系的观点更全面。我将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理论与我提出的“全要素资本化”理论联系在一起,认为生产系统的全部必要生产要素都参与了价值创造,都做出了贡献,因此,应当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
清华大学的蔡继明(和南开大学谷书堂)还以“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理论的创新者申报2009年“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宣称他们是这一理论的毫无争议的发明人。

我打电话问蔡继明教授。这位教授老羞成怒,极其无理地说,他没有看过我写的东西,因此,我们的创新对他不存在。此后,他继续在《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申报书中,欺骗评委与学术界,说“没有任何人对他们的创新提出异议。

现具体说明如下:1983年,我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组织“经济改革研究会”,接受国家体改委关于“企业职工工资与企业利润挂钩”的调研项目,我们已经很清楚地采用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理论来说明“职工工资与企业效益挂钩”的合理性,提出“在国有企业中国家、经营者和职工分别为企业效益利润,贡献了资本金、经营才干和劳动力,因此,应当分别从企业收入利润中获得相应的分配份额。不仅出资者国家应该分配到利润,经营者的收入也应该从利润中分配,职工付出劳动力,也应与利润率挂钩。”

由于当时的政治气氛,直接批评“按劳分配”是犯禁的。我们受到巨大压力,有关文章在北京无法发表,后转投在1985年6月的《赣江经济》和8月的《山西劳动》上时被迫删掉了许多直白的语句,只是比较含蓄地说明问题。1989年以后,我还因发表相关文章,在财政部被人发文批判,以致被迫离开我提出并参与创建的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我是这个作为改革成果的机构的第一名成员)。

1986年,我在国家经委政研室工作,多次通过我负责的内部专供朱镕基等领导同志参考的《经济理论文摘》,阐述发展原来的思想,明确提出“生产要素联营制”,主张要以系统论和投入产出的观念来看待生产和分配,要将所有生产要素(包括资本、土地、经营才干、技术和劳动力等等)都作为投资品,扣除成本以后,按其在创造价值中的贡献,进行分配。其中,经营者和劳动者不仅得到成本概念的工资,而且还参与利润分配。

我明确指出,在“生产要素联营制”中,“将全部生产要素(资金、实物、劳动力、技术等)都作为投资品,联合经营,……企业实际利润按投资品价值和实际利润率进行分配和积累。”《经济日报》1987年5月16日。《世界经济导报》1987年5月25日。

1987年,我在《经济日报》《世界经济导报》《中国企业家》《中国机械报》《北京周报》《亚太发展中心国有企业改革国际研讨会》等等一系列国家级媒体和研讨中连续发表几十篇相关文章。在这些文章中,我从系统论和生产要素的投入产出关系,与产权制度改革结合,吸取现代企业产权制度发展的合理因素,创造性地提出“全要素资本化”,“生产要素联合经营责任制”和“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的原则和实施方案。

我明确批评“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下的分配制度是一种有限的按劳分配制度……具有不完全性、不对称性和超经济性”。我指出:创造价值的生产要素是一个系统,“生产要素系统运动是一种总体劳动,这种总体劳动物化于劳动产品中使得劳动产品价值大于各种生产要素耗费价值之和。” 具有“生产要素系统价值增值效应”。我主张“由于总体劳动是由各种生产要素推动的,每一生产要素所有者,分别对总体劳动做出了不同的贡献,……因此,总体劳动产品应当按个人的贡献大小分配到人。”( 李德伟等《经济研究参考资料》第120期1988年8月8日《多元导向经济与生产要素联营制》等系列文章。)

我进一步论证,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生产力要素包括生产资料和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劳动和自然界(生产资料)一起才是创造价值的源泉。既然生产力是创造价值的劳动的物质条件,那么应将投入生产系统的全部生产要素(物质资本和劳动能力、技术和管理等人力资本等等)“资本化”,“劳动”即为该系统的整体运动,而不是某一要素独自活动,价值创造也是每一生产要素都参与的系统活动过程,因此,分配应当按每一要素贡献进行。

这样一来,我们就将“狭义的劳动价值论(只承认劳动创造价值)”发展成为“广义劳动价值论(生产要素系统创造价值)”,并巧妙地将企业所有权、经营方式和用工制度的改革,统一为从产权制度、管理体制到分配方式三方面协调进行的系统改革理论。这一方式吸取国际上职工股权计划、利润共享制和工人参与制的合理因素,形成广义的股份制(我们称之为“泛股制”)及其相应的分配制度,被经济学界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

更为重要的是,我先后在国家经委、计委、财政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工作,在有关领导的支持下,我一直坚持到全国各地推广试点,使得这一理论思想和实施方案演化为“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的多种形式,并被中央及有关部门肯定的、广泛实践的改革形式,如“利润共享”、“技术入股”“劳动分红”、“经营者期权”和“职工持股”。我还对理论界忽视的“股份合作制”进行了专门研究,并按照“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的理论原则”,加以规范化,直接促进了股份合作制被充分肯定、广泛推进和进一步完善。

可见,《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理论及实施方案》是我作为中央政府高级政策研究人员在整个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理论联系实际,极富创造性地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和分配体制改革的创造性成果,是得到国家权威部门批准采纳的改革成果。而不是像蔡继明、谷书堂师生仅仅是一篇文章。

我们的理论提出来后,全国很多省市邀请我们进行指导试点。其中包括当时的上海市长江泽民同志。国家经委副主任袁宝华同志批示李德伟前往湖南和重庆试点。取得成功后,从1988年以后,几乎所有的中央媒介《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经济参考报》《工人日报》等等都报道或发表了我们的试点和有关文章。而这时候,蔡继明还仅仅是谷书堂的一名在职学习的学生,并嗅觉灵敏跟风似地发表了他的一篇提到“资本劳动所得应该视为是生产要素的贡献”的文章,而这种观点早在200年以前,就有萨伊提出来了!

显而易见:真正的创新是在中国现阶段的环境下如何实施将劳动者所得不仅仅作为投资者雇主购买的劳动力的工资成本,而是人力资本的利润分享,这才是“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的理论和实施办法”。

我们的创新成果获得经济学界的很高评价,童大林、厉以宁、周叔莲、张卓元、王珏、陈吉元、戴圆晨、黄范章、何伟等著名经济学家认为“泛股制(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的生产要素联营制)可与国际上的职工股权制、利润共享制等处于同等地位”,“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具有重大价值,可以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形式”, “此理论在同类研究中,处于先进水平。”英国牛律大学教授约翰•莱特教授热烈地推荐道:“泛股制与利润共享制是极有前途的,这个理论具有两个潜在的优势。首先,这一体制可以有助于中国避免由资本所有权和资本经营带来的不断增加的不平等制度,第二,可以为劳动者和经营者提供一套有效的激励机制,这种体制将会促进企业的效益和创新,对国有企业是一条重要的出路。”

我们的理论提出后,得到中央以及有关部门领导同志的支持,在实践中取得成功后,中央电视台、中央电台、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光明日报、工人日报、经济参考报等多家中央媒介多次追踪报导,推介其经验,迅速推广到全国。经过三十年的改革实践检验,“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理论和实施方案”被广泛推广应用于企业改革的各种具体形式中,成为我国企业改革最有活力的成功经验。

中国学术界目前存在盗名窃誉的行为已经是到了“我是流氓我怕谁?”无耻地步,清华大学汪晖教授对国内几十位著名学者的声明装聋作哑,这难道就是被称为中国一流大学的清华的作风?

对创新者的压制和对剽窃的纵容,这是中国学术败坏的典型表现。钱学森问为什么中国难以产生诺贝尔奖获得者?究其主要原因,不是因为中国没有创新人才和成果,而是因为占据了学术高位的一些“学阀”不仅本身靠照搬西方教条,或直接剽窃起家,而且千方百计压制、抹杀被剽窃者的创新成果。

其他的类似现象还很多,难以尽述。总而言之,中国经济学研究要登上世界舞台,首先要端正学风,让创新者扬眉吐气,让剽窃者名誉扫地。如果,剽窃者横行、欺世盗名,那么中国学术研究不可能出成果。

2011年3月15日

(感谢李德伟先生惠寄)


学术批评网首发 2011年3月15日
http://www.acriticism.com/article.asp?Newsid=12524
学术界的不正之风真是刮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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