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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2楼大笨猫2016于2016-06-13 15:45发表的 : 这种情况应该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可惜!
引用第3楼dbyws于2016-06-13 15:54发表的 : 这两年法制开始逐步纠偏,应该可以申请到国家赔偿。 可惜的是人已经没了,给了那么点赔偿又有何用? .......
引用第4楼oliven于2016-06-13 16:09发表的 : 天津爆炸死了那么多人,黄岛输油管道爆炸死了那么多人,安全形势从制度上好转了吗?没有!如果死几个常委的儿子,那安全形势从制度上改变就会加速了,否则感觉不到痛的。
引用第6楼dbyws于2016-06-13 20:23发表的 : 阿谷已经去了,大内总管级的了,也没彻底改呀。
引用第0楼dbyws于2016-06-13 14:27发表的 初二男生白天在家被警察鸣枪打死 : 大白天,在自己的家里,被警察的枪给打死了。还有比这更恐怖的事吗? 这几天关于警察的新闻挺热闹的,雷洋、屁股打开花、查2女生身份证。众说纷纭之中,一个最危险的警察故事可能被忽略了。就是佛山警察鸣枪示警、流弹导致一高二男生在房内死亡。 根据澎湃新闻:广东佛山警察对天鸣枪示警,流弹致五楼一男子死亡 有死的比这还冤的吗?
引用第10楼starrynight于2016-06-14 11:19发表的 : 大家都跑题了吧,首先要看为什么鸣枪?鸣枪方式是不是正确?如果这两个都没有问题,那么纯熟倒霉,可以要求国家赔偿,但是开枪警察无罪,否则以后如果警察连对天鸣枪都不敢了,还有谁来保护普通百姓?
引用第11楼dbyws于2016-06-14 11:35发表的 : 对天鸣枪,小孩不是在几十层的高楼,仅仅是五楼,对的也太偏了吧! 需不需要鸣枪也值得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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