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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老人被插队乘客撞倒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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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封面新闻记者 叶海燕

武汉一78岁老人挤公交时想插队刷卡,不料被其他乘客撞倒,头部受伤,4个月后医治无效离世。其家属认为公交车进站停车时,前门没对准站牌最前端,于是将公交公司告上法庭索赔约70万元。4月23日,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已对该案作出二审民事判决。

判决书显示,2023年9月29日下午,78岁的唐大爷和老伴在武汉市洪山区一公交站台乘车。上车时,唐大爷想从乘客程某身后插队到其前面刷卡,程某用臀部向后用力顶撞,致使唐大爷从公交车前门处仰面摔落至公交站台,导致头部受伤。当日他被送医院救治,后经持续抢救无效于2024年1月24日死亡。经鉴定,唐大爷所受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其死亡原因系颅脑损伤后并发肺部感染致急性呼吸衰竭。

该事件经(2024)鄂0111刑初506号《刑事判决书》认定,程某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在该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程某与被害人亲属达成和解协议,程某已赔偿各项损失共计50万元并取得谅解。

唐大爷家属认为,公交司机违反了公司营运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的停车规定,“车头没有停在站台最前端,右侧车轮离站台超过1米,如果在1米以内,老人不可能头部受伤”。于是,其家属将公交公司告上了武汉铁路运输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公司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约70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唐大爷摔倒后,并无明显外伤,意识清醒、可自主行走且有成年家属陪同。公交车司机已经及时采取了停车查看、反复多次建议急救及报警等合理的救助措施,既未漠视放任风险,也未敷衍应对,符合法律规定“尽力救助遇险旅客”的要求。此外,逝者家属已获得程某赔偿,案涉损失已获得填补。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唐大爷家属不服判决,向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定,程某的过失行为与唐大爷的摔倒、受伤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且事发后唐大爷及同行家属未接受司机及其他乘客的建议拨打急救电话或报警处理,之后在医院医治四个月后因颅脑损伤后并发肺部感染致急性呼吸衰竭去世。唐大爷自身对事故以及损失的发生存在过错,公交公司不应承担主要责任。法院判决驳回原告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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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何苦来哉”,真是焦虑害死人呐!78岁的唐大爷为啥要插队刷卡,怕没座呗。大爷啊,公交有“老弱病残孕”专座,坐满了,还有人让座的,别的地儿不知道,咱这里有素质的人还是多哇。“程某啊,”冲动是魔鬼“啊,你也是怕没座吧。都怕没座,打的呀,绝对有座,咱这又不是日韩,打个的都是高消费。可这一闹,50万没了,别说打的,打飞机都能好多好多次啊。(不对,有歧义啊,应该说,买飞机都够了。50 万元左右可购买‌超轻型水上飞机‌、‌轻型运动固定翼飞机‌及部分‌微型直升机。这坐上去,妥妥土豪享受啊。您这一弄,成土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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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铁路法院也算是中国特色之一。有特色的铁道部被取消后,铁道部下辖的铁路系统公检法也在名义上被剥离,划归地方。但多年的传统还在,铁路公检法偏向自己铁路的毛病也不可能改好。
但问题是铁路公检法向来是经办涉铁案件,应该是管不到公交车。不知道武汉这疙瘩是怎么玩的。

总之,看到铁路法院这几个字,第一反应就是官官相护欺压糊弄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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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gongqi 发表于 2026-4-26 15:51
铁路法院也算是中国特色之一。有特色的铁道部被取消后,铁道部下辖的铁路系统公检法也在名义上被剥离,划归 ...

你是不是和铁路系统做生意被坑过啊,或者自以为被坑过啊

点评

相反,我不仅在铁道部有关系,而且还有过很愉快的合作。但如果一个人只从自己出发,这个人就没意思了。  发表于 前天 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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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案子其实和彭宇差不多,但是彭及时找到了媒体,争取到了舆论的支持
而没人在意老太一边的说辞,毕竟青天大人民们的头脑只能处理一面之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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