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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ssmm于2005-07-10 22:24发表的: 有理不在是否过来人的。这件事,用脚趾头想想就知道了。其实肯定不像上面各位老大说得那样复杂的,这不过就是一个人心换人心的事。除非儿媳特大度特能忍,不然如果年轻时婆婆特事,那老了的时候,不会太幸福的。最好的方法是,把儿媳当干闺女,客气与亲密兼顾。
下面是引用ssmm于2005-07-10 22:24发表的: 有理不在是否过来人的。这件事,用脚趾头想想就知道了。
下面是引用紫衿于2005-07-11 00:53发表的: 这热闹,都打起来了。干脆再说两句。 如果让婆婆们也写这末一篇文章,估计也是满纸辛酸泪呀。我可是亲耳听到过如下的至理名言:好不容易儿子养大了,懂事了,也赚钱了,又让你们给抢走了。我当时真是无言以对,惭愧又加呀!哈哈。更何况儿子们娶了媳妇忘了娘的居多呢(有不同意的吧,嘿嘿)。所以我一般还是坚持尊重老同志,容忍老同志,传统美德嘛。当然,同在一个屋檐下就比较难办了。想明白是一回事儿,做起来就又是一回事了。
下面是引用森林一片于2005-07-08 22:49发表的: 婆婆是丈夫的妈 是第二个要叫妈的人 很庆幸我没有这样一个挑剔的婆婆! 我也没必要写这样的一封信! 相互信任,相互关爱才是相处的基础。
下面是引用雪融鸿飞于2005-07-11 08:05发表的: ~~~~毕竟老同志也好,小同志也好,大家都不是圣人哈~~~~
下面是引用coolsila于2005-07-11 18:30发表的: 雪融这句话说的好,有点“曹鼎不可”的味道
下面是引用雪融鸿飞于2005-07-11 20:03发表的: 呵呵,觉得酷兄这句话费解的很~~~这曹鼎不可、坐怀不乱和婆媳关系也有关系?
下面是引用txm168于2005-07-12 17:06发表的: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但一个真正爱自己老公的女人,会好好孝敬双方爸妈,而不是说分哪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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